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热心慈善事业人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于: 2022-08-09 16:11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热心慈善事业人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热心慈善事业人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南政综[2013]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促进南平市慈善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南平市人民政府对重大贡献的捐赠者予以表彰。特授予: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慈善家"称号;武夷星茶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一心先生、南平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吴解放先生、福建天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饶建明先生“慈善大使"称号。

  慈善事业,利国利民。希望广大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爱心单位共襄善举,奉献爱心,为发展我市慈善事业,推动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南平作出更大贡献。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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