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于: 2022-08-10 09:13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关于进一步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5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五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大力弘扬慈善公益理念和现代慈善文化,进一步加快兰州慈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是社会福利事业的拓展延伸,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慈善事业,有利于健全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共同进步,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调节利益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做大做强做美兰州。近年来,我市慈善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在扶贫帮困、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全市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只有挖掘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筹集更多的救助资金,才能有效解决这些困难。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十五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上来,认真做好组织协调、促进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为全市提前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二、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五次全省民政会议的部署要求,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弘扬慈善公益理念,加快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各方协同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机制,拓宽社会参与慈善事业途径,有效整合慈善资源,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协同的原则。建立健全慈善事业发展激励和保障机制,从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有效整合配置社会资源,形成共同推进慈善事业的整体合力。二是坚持行为规范、有序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各种有效规范管理机制,加强慈善行业自律,提高慈善事业社会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三是坚持民间运作、志愿参与的原则。大力弘扬慈善理念,培育民间慈善公益组织,优化运作机制,坚持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募集慈善资金,逐步实现慈善事业民间运作和良性发展。四是坚持以人为本、互助互济的原则。充分体现慈善事业的公益互助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困难群体的服务救助,使其成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
  (三)总体目标
  慈善理念深入人心,公民慈善意识、企业社会责任感普遍增强;各类慈善组织较快发展,慈善救助项目种类齐全,慈善救助能力明显增强;慈善事业服务体系完备,慈善管理机制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到“十二五”末全市80%的乡镇(街道)建立慈善分会,50%的乡镇(街道)建立慈善超市,各县区设立20-50个慈善捐助接收站点,使慈善事业筹资方式多样化,逐步扩大慈善资金规模,努力开创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
  (四)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慈善组织。建立比较健全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慈善组织网络,指导各县区设立慈善协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设立慈善分会,夯实基层慈善工作基础,使慈善工作向社区和农村基层延伸,构建全方位、多层次、覆盖城乡居民的慈善组织体系。二是加快慈善超市建设。积极推进慈善超市建设,及早安排部署建设任务,依托现有“爱心储备银行”,“慈善捐助接收站”和辖区内规模较大、信誉好、辐射广的连锁超市,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政策资金扶持,加快推进慈善超市建设。
  三是认真组织募捐活动。鼓励慈善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募捐活动,在宾馆、银行、邮局、商场等场所设置捐赠箱,在街镇、社区设置捐赠接收站点,在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开展慈善义卖义演等募捐活动,力争各县区年度募集慈善资金100万元以上并逐年有所增长。四是大力开展慈善宣传。要广泛传播慈善文化,普遍增强公民慈善理念、企业社会责任意识,鼓励在市区建立慈善志愿者协会,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使慈善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使志愿者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基本形成慈善志愿服务体系。

  三、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和管理
  (一)拓展慈善事业发展空间。培育发展以企业投入为主的非公募性基金会,加快建立以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综合性慈善组织为主体,专项慈善组织和非公募性基金会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捐助组织网络。
  (二)推进慈善组织规范建设。做好慈善总(协)会任期期满换届工作,把号召力较强、热心慈善事业的干部选进慈善总(协)会领导班子,增强慈善组织的影响力。强化慈善从业人员学习培训,提高慈善员工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着力打造“阳光慈善”。指导慈善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接收社会捐赠款物使用专用票据,实行专户专帐管理,每年在网站和媒体公布慈善资金募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度。

  四、全面提升慈善募捐救助水平
  (一)规范有序推进慈善募捐工作。依法动员和倡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慈善捐赠活动,每年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各县区开展地区性社会募捐活动需经同级政府同意,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开展募捐、救助活动应向民政部门备案,其他部门、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单独组织社会慈善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社会慈善劝募活动。
  (二)大力开展慈善资金募集活动。采取专业募捐与救助项目相结合运作方式,规范慈善劝募秩序,拓宽善款募集渠道,鼓励引导有意愿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专项救助基(资)金、定向公益性项目等形式开展慈善捐助;积极探索开展股权、物资捐赠以及义捐、义卖、义诊、义演等慈善劝募方式,建立慈善资金募集长效机制,形成多元化、多形式的慈善捐赠格局,力争全市年度慈善资金募集逐年增长,年人均慈善公益捐赠逐年提高。
  (三)建立完善慈善救助机制。建立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体系相衔接的运作机制,构建慈善救助信息平台,在重大自然灾害捐赠和其他定期捐赠活动中,科学安排不同阶段重点需求项目,统一发布需求信息,引导捐赠活动有序开展,实现捐赠意愿与受赠需求科学对接。坚持以助学、助医、助老、助困、助残、助孤、赈灾等项目为重点,逐步向资助其他公益性领域拓展。
  (四)积极推进慈善实体建设。按照政府支持、企业出资和慈善机构参与的模式,大力兴办各类慈善实体,利用社会资源建设慈善医院、老年公寓、康复托养中心、慈善超市,积极探索民办公助、购买福利服务等方式,扩大慈善公益服务受益面。
  (五)完善慈善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制定符合慈善事业发展实际和需要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加快建立慈善组织准入、退出、行业评估、信息披露、公益产权转让、年检年审和重大活动备案、失信惩罚等方面制度,逐步规范慈善机构组织形式、运作程序行为,促进慈善组织依法、独立、健康发展。民政、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对慈善组织实施有效监管。

  五、进一步完善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制定出台扶持政策。各级政府要制定扶持、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的政策措施,对其人员配备、办公场地、项目开展、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要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将慈善事业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实现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
  (二)严格落实优惠措施。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扶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对慈善组织兴办慈善实体,实施慈善养老设施、慈善医院、慈善学校建设等项目,落实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优先办理解决审批手续,对所需土地、用电及配套设施等费用给予优惠或减免。各新闻媒体和政府部门网站要及时报道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救助活动情况,及时向全社会公布捐款(物)收支使用情况,并减免相关宣传报道费用。
  (三)建立完善表彰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慈善表彰制度,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慈善事业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推荐。坚持每两年开展一次“兰州慈善奖”等评选活动,表彰激励为慈善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项目,以树立典型、弘扬人心向善的高尚品德。

  六、大力推进慈善文化建设
  (一)培育树立慈善文化品牌。要继承发扬兰州人民扶贫济困、乐善好施、大爱无疆的优良传统,树立现代慈善理念,发扬平等互爱、团结互助的人道主义精神,努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兰州特色的慈善文化品牌,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城乡群众参与慈善活动。
  (二)建立慈善文化长效建设机制。要将慈善文化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纳入创先争优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考评体系,纳入年度宣传计划,大力弘扬爱心奉献、互助和谐的现代慈善文化,让慈善文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广泛深入开展慈善宣传活动。要强化媒体合作,丰富宣传手段,设立专题栏目,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慈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慈善事业社会影响力。要加强市、县区两级慈善机构网站建设,努力打造“网络慈善”。要加强慈善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探索现代慈善事业发展规律。
  (四)更加注重基层慈善文化建设。要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慈善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形成人人关心慈善、人人支持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浓厚氛围,使慈善成为每个公民的生活习惯和自觉行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慈善工作的领导,把发展慈善事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具体目标、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从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办公场地、工作经费、活动开展等方面做好保障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并参与慈善工作,积极主动为慈善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慈善工作的协作配合,指导帮助慈善组织解决发展困难,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民政部门牵头、相关单位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
  (三)加强规范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慈善工作管理服务职能,完善指导监管机制,设立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推动有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总结推广慈善事业发展经验,促进公益慈善组织加快发展,努力探索具有兰州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新路子。
  (四)加强能力建设。各级慈善组织要增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行业意识,健全以组织章程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加强人员、财务、项目、信息等管理,完善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逐步实现从依法劝募到救助的阳光运作、科学运作,提高社会公信力,扩大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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