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同意设立登记福清福万通慈善基金会的批复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同意设立登记福清福万通慈善基金会的批复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同意设立登记福清福万通慈善基金会的批复
榕民[2015]552号
福清福万通慈善基金会发起单位及个人:
你们关于设立福清福万通慈善基金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决定准予福清福万通慈善基金会设立登记。该基金会属非公募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何全兴;地址:福清市玉屏街道江滨路78号。
福清福万通慈善基金会设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基金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基金会的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此复
福州市民政局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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