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于: 2022-08-12 09:30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让全市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弘扬扶贫济困的慈善宗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满足困难群体的需求。坚持慈善为民、服务为本,建立起“政府支持推动、民政业务主管、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慈善自主运作"的工作体制,在全市努力形成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慈善资源合理利用、慈善资金较为充裕、救助能力明显增强的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经过3至5年的努力,形成比较健全的市、县、乡三级慈善组织网络,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与社会救助体系相衔接的慈善事业服务体系;争取到2010年,市、县两级慈善救助基金达6000万元,年/人均慈善公益捐赠达到10元;完善社会捐助站点管理体系,加快“慈善超市"建设,在2007年底前,各县市区全部建立慈善超市;市级建成慈善工作网站,2008年县市区建立慈善网站。

  三、任务与措施

  (一)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慈善宣传是普及慈善意识、弘扬慈善文化、提升慈善理念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措施,也是发展慈善事业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慈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把宣传现代慈善理念和慈善文化与建设“文化荆州"等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列入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要积极配合,开设专栏、专题,宣传慈善工作开展情况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教育部门要在德育课程中增加慈善理念、慈善行为、典型人物和事迹等教育内容,培养学生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感,推动慈善公益教育的制度化和经常化。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要把慈善事业发展列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重要内容,广泛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引导,使更多的人了解慈善事业,更多的企业主动加入慈善事业,不断增强社会各界的社会责任意识,激发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慈善资金筹集力度。慈善资金募集是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要转变思维方式,创新捐赠模式,建立捐赠工作新机制。坚持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募集慈善资金,充分挖掘全市慈善资源潜力,形成长效捐赠机制,不断做大慈善资金规模。主要方式:

  1、深入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每年的10月至11月,由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在全市范围内有组织地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采取鼓励、引导和动员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捐一天的经济收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至少捐一天利润的办法,充实慈善救助资金。

  2、设立冠名慈善基金。凡有捐赠意愿或愿意定向救助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且认捐资金达到30万元以上的,可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基金可以留在捐赠个人或单位,每年按照认捐基金总额的6%(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付慈善组织。市、县两级慈善机构可与有关社团联合组织专项募捐活动,实施定向捐助。

  3、一次性捐赠。接受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一次性的捐赠款物。捐赠款物可以在当年一次给付慈善组织,也可以在3—5年内,分年度给付。同时,较大额的捐赠资金本金可留在本单位运作,每年将本金利息分两次给付慈善总会,每次各交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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