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教风建设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于: 2022-08-12 10:28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教风建设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教风建设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


宁民宗发[2014]53号

各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家宗教局和省宗教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南京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开展“教风建设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慈善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和省市的工作部署,以改革的精神和优良的作风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开拓创新,积极开展“教风建设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慈善周"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团结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能力,引领他们为促进南京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教风建设年"

  继续以“教风"为主题,深入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动宗教界进一步加大教风建设的力度。4月份,我局将组织召开“教风建设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慈善周"活动部署会,进行广泛发动,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就活动落实方案进行交流,为各宗教开展好活动打好基础。5月份,各宗教团体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推进“教风建设年"专项工作,切实完善人才队伍培养、科学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广泛开展宗教理论研究与教义阐释,不断提高讲经讲道水平。7月份,我局将组织宗教团体外出参观,学习借鉴全国先进和谐寺观教堂的经验,进一步推动宗教界解决教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8月份,各宗教团体组织相关宗教活动场所做好青奥会宗教服务保障工作。10月份,组织召开宗教团体学习心得交流会,每个宗教团体推荐3人参加心得交流,不断总结提高,明确努力目标,激发内部活力,推进宗教团体的自我完善。

  (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

  6月份,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在全市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继续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一方面,以机关、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社区为重点,向宗教活动场所集中发放、张贴一批法律法规读本、工作手册、宣传画等教育宣传品,通过广场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执法模拟演练、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大众媒体,进一步扩大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覆盖率和知晓率;另一方面,以民族宗教界人士为重点,强化政策法规学习的针对性,举办我局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网上办理事项培训班等,把政策法规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同时,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民族宗教界集体学习与分教别学习相结合,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学习与研讨相结合,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各族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一是利用今年召开全国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契机,5月份,会同市文广新局举办全市少数民族文艺汇演;6月份,举办我局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网上办理事项培训班;7月份,制作专题片,通过“法治快车"栏目,利用地铁、公交等10000多个终端,开展广泛宣传,把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四连冠"的整个过程,变成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过程,变成教育各族群众、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厚扭转的过程,营造“人人想创建、人人为创建"的浓厚氛围;二是利用《宗教事务条例》颁布10周年之际,重点组织宗教界开展以《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宗局2、3、4、7、9号令等宗教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学习,以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用工管理、文物保护、规划与建设管理、公益慈善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为重点,在全市形成多途径、全方位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的深厚氛围,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度和参与度。

  (三)“宗教慈善周"

  根据国家宗教局的部署,在9月份的第三周,组织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借鉴前两年成功经验,一是由各宗教团体制作展板,由我局集中展示各宗教一年来所做的公益慈善事业,提供相互学习的平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召开宗教慈善研讨交流会,市佛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基督教两会各推荐2个场所,市天主教爱国会推荐1个场所,道教推荐1个场所参加交流,通过学习宣传国家有关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宗教人士研讨交流公益慈善的主要做法,摸索公益慈善的规律,引导宗教界开展常态化公益慈善活动,不断拓展宗教慈善形式,扩大社会救助范围,把“宗教慈善周"办成“成果展示周"、“研讨交流周",进一步促进宗教公益慈善活动的专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升我市宗教公益慈善的内涵和实质,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充分展示宗教界的正能量。

  三、活动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四连冠"、青奥会举办年。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开展“教风建设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慈善周"活动对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广泛进行发动,创新活动方式,扎实有效开展,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二要搞好工作结合,增强活动实效。组织开展“教风建设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慈善周"活动,要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活动结合起来;要与做好青奥会提供宗教信仰服务、清真饮食习俗保障结合起来;要与进一步推进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全面推进宗教档案建立和达标工作结合起来;要与巩固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各项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确保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要按时开展活动,及时上报情况。各单位要按照通知上的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及时上报本单位开展“教风建设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慈善周"活动的动态信息,并于各项活动开始前5日将活动方案(电子稿)上报我局,结束后5日内将总结材料以文字和图片形式报送我局。我局将在网站和《南京民族宗教》杂志开辟专栏,及时宣传和推广各单位开展活动的做法和经验。

  联系人:唐剑峰电话:83635711

  邮箱:njmzzj@sina.com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4年4月1日

分享
  • 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