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3-01-13 16:10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内民政发[2021]20号

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自治区本级慈善组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0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1]5号)有关要求,现将开展2020年度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报对象

  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依法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均应进行年度报告工作。

  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年报时间

  慈善组织年度报告网上系统填报截止时间至3月31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至6月30日。

  三、年报内容和重点

  慈善组织应当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慈善组织的基本情况、自身建设情况、党的建设情况、业务活动情况、财务制度情况、人员管理情况等: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情况

  (二)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及备案情况

  重点检查公开募捐活动的备案情况、定期检查募捐进展是否更新。

  (三)自身建设情况

  包括是否具备专职工作人员、固定的住所、独立银行账户、注册资金(开办资金)等设立时的基本条件;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照章程规定履行职权,是否按照章程要求开展理事会;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并接受社会监督等。

  (四)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按照规定时限开展慈善活动。

  (五)财务状况和资金来源使用情况

  包括是否存在未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独立核算情形;资金来源及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有无抽逃注册资金(开办资金)或侵占、私分、挪用慈善组织资产等违法情形;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对慈善组织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与管理费的规定;是否按照《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第62号令)的有关规定,开展慈善组织的保值增值投资活动。

  (六)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情况

  包括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慈善组织负责人是否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是否领取报酬;是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落实劳动用工制度等。

  (七)作用发挥情况

  包括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开展工作的情况;在提供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的情况,主要包括参与公益慈善和精准扶贫等方面的情况,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情况。

  (八)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有关情况;慈善信托有关情况;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行为等情况信息。重点检查慈善组织是否上传上一年年度报告至“慈善中国"。

  (九)党建工作情况

  主要检查慈善组织建设、落实制度、活动开展等情况。

  对于年度报告中发现的问题,民政部门要责令慈善组织进行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四、方法步骤

  全区2020年度慈善组织年度报告依托“民政部年报年检填报系统"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两套信息系统开展,各盟市、旗县民政局相关科室要全面组织所属慈善组织登录相关平台开展年度报告工作。

  (一)年度工作报告填报

  第一步:各慈善组织先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6.113.102.50:8089/sonm/net)(360浏览器),选择菜单栏中的“年检"业务,点击“网上填报",进行年度工作报告书的填写(详见操作手册),并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电子文档。经登记的民政部门预审通过后,进入第二步操作。

  第二步:登录“民政部年报年检填报系统"(网址:http://csmj.mca.gov.cn)(谷歌浏览器),按照第一步预审后的结果,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并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电子文档。

  登陆上述两个系统的账号和密码不变。

  (二)财务审计

  慈善组织提交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

  (三)网上审查

  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管理平台"(网址:http://116.113.102.50:8089/sonm/login.jsp)对本级登记的慈善组织提交的年报材料进行网上预审,指导做好基本信息的填报工作。而后,在“民政部年报年检审批系统"(网址:http://csmj.mca.gov.cn)接收慈善组织提交的年报材料,在审批系统内进行网上审查。

  (四)纸质材料报送

  各级民政部门完成网上审查后,通知本级慈善组织在民政部的年报年检填报系统打印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一份,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打印一式二份)。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加盖公章并由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务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至登记的民政部门。

  自治区本级慈善组织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银行对账单。

  3.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件1)。

  4.党建工作情况直接报送社会组织党建办(附件2)。

  (五)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工作结束后,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年度报告情况统一在相关媒体或网站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应将年度报告书上传至“慈善中国"平台,接受社会的监督。

  (六)开展抽查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可抽取一定比例的慈善组织通过专项审计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基金、信息公开、业务活动、内部治理、对外投资等方面。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填报工作

  根据《慈善法》的有关规定,上报年度报告是慈善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依法行政和管理的重要内容。各慈善组织要切实提高认识,全面梳理本慈善组织2020年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完整、客观准确、报送及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两次网上数据的填报工作和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同时,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针对去年网上信息填报出现问题较多的地方,自治区民政厅编写了《全国慈善组织年报年检系统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各慈善组织要仔细阅读,确保网上审核一次性通过。

  (二)认真做好统计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要明确职责,周密组织,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局内部科室的协调配合,准确掌握2020年本级所属慈善组织登记或注销的数量,摸清底数,认真核对《盟市(旗县)慈善组织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附件4),防止出现慈善组织年度报告漏报的情况发生。为确保及时申请到新登记慈善组织在民政部年报年检填报系统的账号,请各盟(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务于2021年3月19日前将汇总后《各盟市(旗县)慈善组织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自治区民政厅慈善社工处指定邮箱。

  (三)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各盟市民政局可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年度报告工作范围、抽查重点。要结合年度报告工作加强对慈善组织业务范围、资金使用情况、公益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比例、公开募捐活动及备案、年度报告公开情况、注册地址等抽查。

  自治区民政厅已将年度报告工作列入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指标,年终将根据各盟市民政局对年度报告工作的组织、统计、审核、信息公开等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各盟市民政局务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本地开展2020年度慈善组织年报工作情况报告,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报送至自治区民政厅慈善社工处。

  邮箱地址:nmgmzt123456@163.com

  报送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慈善社工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6号楼802室)

  年报咨询电话:0471-6922526、6946872

  党建咨询电话:0471-6944553、6613815、6610138、6610148、6610953、6610803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288877862、13290109458、13245412271

  附件:

  1.2020年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2020年度慈善组织党建工作报告表

  3.全国慈善组织年报年检系统填写说明

  4.盟市(旗县)慈善组织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docx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3月9日

  附件1

2020年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信息公开内容

是否在“慈善中国"平台公开

其他公开地址

一、年度工作报告

 

 

二、财务会计报告

 

 

 

三、慈善活动项目名称

是否在“慈善中国"平台公开

是否进行公开募捐

起止时间

其他公开地址

 

 

 

 

 

 

 

 

 

 

 

 

 

 

 

 

 

 

 

 

 

四、保值增值投资活动名称(重大资产变动及投资、重大交换交易及资金往来、关联交易行为等情况)

是否在“慈善中国"平台公开

交易、投资对象

时间期限

其他公开地址

 

 

 

 

 

 

 

 

 

 

 

五、慈善信托名称

是否在“慈善中国"平台公开

受托人

信托期限

财产总规模(万元)

其他

公开地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2020年度慈善组织党建工作报告表

  年 月 日

慈善组织名称

 

登记证号

 

详细办公地址

 

法人姓名

及联系方式

 

慈善组织党组织(依托、挂靠

党组织)名称

 

隶属于党组织名称

 

慈善组织

党组织类型

单   独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区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登记表》、《党员名单》、党组织批复文件(复印件)、依托函、党建联络员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联   合

 

拓展(功能)

 

依托(挂靠)

 

党员数量

总数:

专职人员党员数:

兼职人员党员数:

“八有"活动室建设 (填:有或无)

 

“六个好"党组织达标建设(填:是或否)

 

本年度奖惩情况(附复印件)

 

党建负责人姓名

 

在慈善组织担任职务

 

联系方式

 

党建联络员姓名

 

在慈善组织担任职务

 

联系方式

 

党建联络员在自治区内中国银行卡号

 

2019年度年检结论(附年检结论复印件和党建联络员年内履职记录复印件(负责人证内)

慈善组织法人、党建 工作负责人签字     (盖章)

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党建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党建指导员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区

社会组织

党建办公室

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一式四份,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慈善社工处、慈善组织各一份。2、党组织类型在对应空格划“√"。3、附:1500-2000字的2019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和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由法人和党建工作负责人联合签署意见。咨询电话:6944553、6613815、6610138、6610148、6610953

  附件3

全国慈善组织年报年检系统填写说明

  一、基本信息

  1.慈善组织的宗旨、业务范围、住所、成立时间需与本组织的章程、法人登记证书上的内容一致。

  2.“是否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一栏:如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填写“无",“取得证书时间"栏不要填写时间。

  3.“理事数"和“监事数"的填写要与慈善组织的章程一致,同时要与“二、机构建设情况的(二)、(三)"一致。否则,系统不予验证通过。

  4.“专职工作人员数"栏填写的内容,要与“二、机构建设情况的(四)专职工作人员情况"一致。否则,系统不予验证通过。

  二、机构建设情况

  1.“理事会召开情况"栏:“本年度共召开()次理事会",()里填写的数字,系统会按该数字自动生成几页理事会议页面,召开的次数应符合章程规定。

  2.“理事会成员情况"、“监事情况"“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先填成员内容,标题下括号内数字,系统会自动检测是否对应下面成员数量。

  3.(五)内部制度建设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内设机构制度需选择:有。

  4.“税务登记"栏必须选择:登记。没有登记的组织应先去相关单位办理税务登记业务。

  5.“信息公开制度"栏必须选择:有。

  6.(七)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只填写2020年开展的情况即可。

  7.(八)专项基金、分支(代表)机构、只有股权的实体及其他内设机构基本情况,“内设机构总数"栏至少要填写“1",下一页会增加插页,填写内设机构具体情况。

  三、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1.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需填写“(二)公开募捐情况"。

  2.(三)“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中的数据,需对照财会报表填写:

  “本年度总支出"=业务活动表中的费用合计;

  “本年度用于慈善活动的支出"=业务活动表中的业务活动成本。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生成表格第一栏题目应为“上年度总收入"。如生成有问题、更改比例算法、限定性资产有关情况需在下一页情况说明中详细说明(慈善组织在上报纸质版年报时,需在该页加盖公章)。

  3.(四)公益慈善项目开展和公开募捐活动备案情况中“1.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的“本年度共开展了

  项公益慈善项目,项目总支出为元人民币",空格里的内容由系统根据后面填写的项目数量、项目支出金额自动求和生成。慈善组织需详细填写2020年开展的所有慈善项目,项目总支出金额=(三)里的“本年度用于慈善活动的支出"金额;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还需填写“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情况",此数据应与“慈善中国"备案数量一致。

  4.“(七)由慈善组织(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中“2020年度共参与单慈善信托。其中,本慈善组织作为受托人运营单慈善信托,作为委托人设立单慈善信托。"栏,空格里的内容由下方表格填写后自动生成。

  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须按照审计报告或财会人员提供的数据填写。此部分填写内容将作为慈善组织申请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重要依据,要准确填报。慈善组织在上报纸质版时,此三张报表需由财务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五、接受监督管理的情况

  自治区本级慈善组织需要在“(一)年检年报情况"“请详细说明针对责令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都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中填写2019年年报问题清单中内容的整改情况。

  六、保值增值投资活动情况

  需要填写慈善组织目前所有的保值增值情况,有特殊情况写在“(四)其他投资情况里"。

  七、其它情况

  1、系统中如空表无法保存,可在第一行所有栏内填写:无。根据表格填写内容,需写汉字的可写成:无;需写金额的可写成:0。其他类似情况可按此法处理。

  2、慈善组织网上填报完成后,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点击“提交",由民政部门审核无误退回后,再打印、盖章、扫描,并上传至附件3,再次点击“提交"。注意:民政部门点击“接收并发布"后,再退回修改时需联系系统客服人员,请稳慎操作。

  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的填写说明,请参见《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民政社管[2021]2号)的附件3:《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注意事项》。

  4、如有登陆使用问题,可申请加入登录页下方的客服QQ群咨询客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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