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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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慈善A总会慈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慈善A总会慈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9]4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慈善总会慈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 二○○九年三月九日   威海市慈善总会慈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慈善资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维护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慈善资金,是指市慈善总会从下列渠道募集的资金:   (一)政府及其部门资助的资金;   (二)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人捐赠、资助的资金;   (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友好团体、组织、个人捐赠、资助的资金;   (四)慈善资金的增值部分;   (五)市慈善...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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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发〔2015〕1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慈善工作,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61号文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5〕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慈善监管体系健全有效,扶持政策基本完善,体制机制协调顺畅,慈善行为规范有序,慈善活动公开透明,社会捐赠积极踊跃,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全社会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氛围更加浓厚。  (一)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05%。  (二)每10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数量不少于4家,每个镇(街道)都建有1家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慈善组织。  (三)注册志愿者占总人口比例达8%,志愿者每年志愿服务时间平均达到24小...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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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慈善总会慈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威海市慈善总会慈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慈善资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维护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慈善资金,是指市慈善总会从下列渠道募集的资金:   (一)政府及其部门资助的资金;   (二)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人捐赠、资助的资金;   (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友好团体、组织、个人捐赠、资助的资金;   (四)慈善资金的增值部分;   (五)市慈善总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六)市慈善总会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条  市慈善总会募集慈善资金时,不得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募集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四条  慈善资金的受赠和转赠工作,由市慈善总会或其授权的慈善总会负责。接受捐赠时,市慈善总会或其授权的慈善总会应当向捐赠人出具统一、合法的收据,并颁发...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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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慈善总会“慈善义工爱心助教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威海市慈善总会“慈善义工爱心助教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全面发展,给志愿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和技能的慈善义工搭建奉献爱心的平台,让贫困学子得到更多更好的学习机会,市慈善总会决定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义工工作站,实施“慈善义工爱心助教行动”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常年免费开展特长培训和文化课辅导,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辅导对象   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的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一级、二级残疾)家庭在校学生,市儿童福利院在院儿童。   二、辅导内容   特长辅导:美术、舞蹈、声乐、主持表演、武术、乒乓球以及各类器乐专业。   文化辅导: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辅导课程每名学生限报两门。   三、辅导地点   威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各培训部,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就近接受辅导。   (一)市中心培训部:威海实验一小北200米路西威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电话:518...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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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慈善总会、威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威海市2013年度“慈善·福彩”救助特困高考新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慈善总会、威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威海市2013年度“慈善·福彩”救助特困高考新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   现将《威海市2013年度“慈善·福彩”救助特困高考新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慈善总会 威海市民政局 2013年7月22日   威海市2013年度“慈善 福彩”救助特困高考新生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特困高考新生的救助工作,确保其顺利入学,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救助对象   我市参加2013年高考,被列入201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军校和部分师范类院校录取可以免交学费的除外),其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20%以下或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申请救助。   二、救助标准   本科生原则上每人3000元至4000元,其中城乡低保家庭本科生不低于4000元;专科生每人2000元至3000元。各市区、开发区、工业...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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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2014年度“慈善·福彩”特困高考新生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威海市2014年度“慈善·福彩”特困高考新生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各区市慈善总会、民政局,国家级开发区慈善总会、社会事业局:   现将《威海市2014年度“慈善.福彩”特困高考新生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慈善总会 威海市民政局 2014年8月1日 威海市2014年度“慈善.福彩”特困高考新生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特困高考新生救助工作,确保其顺利入学,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救助对象   我市参加2014年高考,被列入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市直各普通高中高考新生以及被军校和部分师范类院校录取可以免交学费的除外),其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20%以下或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救助。   二、救助标准   本科生原则上每人3000元至4000元,其中城乡低保家庭本科生不低于4000元;专科生每人2000元至3000元。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以下简...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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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5〕16号和鲁政办字〔2015〕192号文件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5〕16号和鲁政办字〔2015〕192号文件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泰政发[2015]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61号文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5〕1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9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公益慈善工作,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05%;每10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数量不少于4家,每个乡镇(街道)都建有1家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慈善组织;注册志愿者占总人口比例达8%,志愿者每年志愿服务时间平均达到24小时以上;公益慈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实现应公开...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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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5)16号和鲁政办字(2015)192号文件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5)16号和鲁政办字(2015)192号文件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泰政发[2015]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61号文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5〕1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9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公益慈善工作,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05%;每10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数量不少于4家,每个乡镇(街道)都建有1家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慈善组织;注册志愿者占总人口比例达8%,志愿者每年志愿服务时间平均达到24小时以上;公益慈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实现应公开公益慈善...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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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向湖北省黄冈市拨付慈善捐款的公告 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向湖北省黄冈市拨付慈善捐款的公告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社会捐赠款物使用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对口支援黄冈市疫情防控前方指挥部《关于新增疫情防控慈善捐款使用意见的请示》,经研究决定,从疫情防控募集资金汇集专户中拨付18580万元用于支持黄冈市中医医院重点专科临床科研楼项目建设;拨付73万元,由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置荧光定量PCR仪和核酸提取仪支援黄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已于2月24日运抵黄冈并交付使用)。目前,以上资金已经拨付到位。特此公告。 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3月2日...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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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61号文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61号文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5〕1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可持续的慈善资源供给体系、全方位的慈善政策保障体系、专业化的慈善行业自律体系、多层次的慈善事业监管体系,慈善事业对社会救助体系形成有力补充,成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一)全省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05%。  (二)全省每10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数量不少于4家,每个乡镇(街道)都建有1家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慈善组织。  (三)全省注册志愿者占总人口比例达8%,志愿者每年志愿服务时间平均达到24小时以上。  (四)全省慈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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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61号文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61号文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鲁政发〔2015〕1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可持续的慈善资源供给体系、全方位的慈善政策保障体系、专业化的慈善行业自律体系、多层次的慈善事业监管体系,慈善事业对社会救助体系形成有力补充,成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一)全省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05%。   (二)全省每10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数量不少于4家,每个乡镇(街道)都建有1家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慈善组织。   (三)全省注册志愿者占总人口比例达8%,志愿者每年志愿服务时间平均达到24小时以上。   (四)全省慈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省...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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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财税政策导向作用加快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财税政策导向作用加快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9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公益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发展公益事业的重要补充。大力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贫困救济、扶老助残等公益事业,有助于统筹政府和社会力量,更好地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推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助于加快社会治理创新,推动新型社会组织成长,实现社会管理模式转型。为进一步发挥财税政策作用,促进我省公益慈善事业加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公益慈善捐赠  1.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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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慈善捐赠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慈善捐赠工作的通知 各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推动做好我省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有关工作,确保慈善捐赠款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开展慈善募捐   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法指导督促慈善组织,按照《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通过“慈善中国"信息平台进行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对于前期重点支持疫情防控医疗和生活应急需求的公开募捐活动,要根据各地疫情风险等级的调整,相应调整募捐时限、适时予以终止。   二、规范捐赠款物管理使用   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依法指导督促慈善组织规范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做到专人负责、专账管理、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并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要指导督促慈善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安排捐赠款物拨付进度,防止捐赠款物长时间积压。慈善组织要指导接收捐赠资金、物资的单位建立规范的使用制度和台账。慈善组织...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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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民政局,各有关慈善组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各慈善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防控疫情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了慈善力量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落实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社会捐赠款物使用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管理,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规范捐赠款物接收管理  根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部署,各级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及其他慈善组织被确定为款物接收单位的,要按照《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及有关规定,严格工作程序,明确纪律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款物接收手续完备、专帐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并向捐赠...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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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慈善信托备案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慈善信托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慈善信托管理办法》(银监发〔2017〕37号),规范我省慈善信托备案工作,现将慈善信托备案申请书、备案存单、备案回执、变更备案申请书、重新备案存单、重新备案回执等标准格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山东省民政厅 2018年4月28日 山东省慈善信托备案申请书 受理编号: 委托人信息: 姓名 (名称):   身份证明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信息: 名称:   资格证书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监察人信息(如设): 姓名 (名称):   身份(资格)证明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信托信息: 慈善信托名称:   慈善信托目的:(不超过50字)   信托财产:       ___________________:(接受备案民政机关)   为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___________(委托人)为了_________...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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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和民政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慈善捐赠活动的管理,确保捐赠款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现公布山东省民政厅及16个设区市民政局监督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一、受理范围  全省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三、受理方式  主要通过来电、来函方式受理有关情况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见人见事。提倡实名反映问题,以便调查核实。   四、受理单位和电话  1.山东省民政厅  受理电话:0531-86073254  邮箱:sdmzcsc@shandong.cn  2.济南市民政局  受理电话:0531-66602588  3.青岛市民政局  受理电话:0532-83093166  4.淄博市民政局  受理电话:0533-3887712  5.枣庄市民政...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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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颁发“山东慈善奖”的决定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颁发“山东慈善奖”的决定(鲁民〔2009〕37号 二00九年五月六日)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积极推动下,我省慈善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2008年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的伟大斗争中,全省人民慷慨解囊,无私奉献,为灾区人民抗震救灾和重建家园提供了有力支持,以爱心奉献和慈善义举谱写了山东慈善事业发展的新篇章。在2008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中华慈善大会上,我省共有14家企业和9名个人荣获“中华慈善奖”。  为表彰在我省慈善事业发展以及2008年抗震救灾捐赠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和项目,进一步弘扬慈善精神,激发全社会的慈善热情,激励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慈善事业,决定颁发“山东慈善奖”,其中包括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优秀慈善工作者等五个奖项。经过社会各界推荐、评审委员...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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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6〕3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61号文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5〕1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积极培育公益慈善组织,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先进慈善文化,加强对各类慈善事业主体的指导、支持和监管,推进慈善事业社会化、全民化、常态化、规范化发展,努力形成具有青岛特色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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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青岛慈善奖”的决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青岛慈善奖”的决定(青政发〔2009〕1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慈善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我市有4家企业和3名个人在第二届中华慈善大会上荣获“中华慈善奖”,有3家企业、14名个人和2个项目在山东慈善大会上获得“山东慈善奖”。  为表彰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以及2008年抗震救灾捐赠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和项目,进一步弘扬慈善精神,激发全社会的慈善热情,激励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慈善事业,市政府决定,颁发“青岛慈善奖”。经过社会各界推荐、评审委员会审议和社会公示,决定授予青岛交运集团公司等47家企业为“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称号,授予宗成志等25人为“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称号,授予常德传等10人为“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称号,授予&ldq...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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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民管[2018]5号   各区市民政局,各相关社会组织:   现将《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07〕18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青岛市民政局 2018年2月8日  ...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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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管理的通知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管理的通知 青民[2020]5号 各区、市民政局,各相关部门、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迅速行动,广泛动员,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了慈善力量的特殊优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把做好防控疫情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各区、市民政部门要在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组织开展慈善公开募捐工作,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持。   ...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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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民[2020]10号 各区、市民政局,各有关慈善组织:   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青岛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管理的通知》(青民〔2020〕5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强化监督管理   主要从规范捐赠款物接收管理、做好捐赠款物使用管理、加强捐赠信息公开、打击非法募捐行为等方面加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监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约谈组织负责人,立即整改到位。   慈善会、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制定公开募捐方案,公开募捐方案应当经民政部门备案后在慈善中国平台公布。对无公开募捐资格擅自开展公开募捐的组织和个人,要责令停止募...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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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聊政发〔2015〕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61号文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5〕16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形成慈善监管体系健全有效,扶持政策基本完善,体制机制协调顺畅,慈善行为规范有序,慈善活动公开透明,社会捐赠积极踊跃,志愿服务广泛开展的浓厚氛围,慈善事业对社会救助体系形成有力补充,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一)全市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05%。  (二)全市每10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数量不少于4家,每个乡镇(街道)都建有1家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慈善组织。  (三)全市注册志愿者占总人口比例达8%,志愿者每年服务时间平均达到24小时以上。  (四)全市慈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互联互通,...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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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德政发〔2015〕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驻德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61号文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我市公益慈善组织快速发展,慈善募捐能力和救助能力大幅提升,慈善公益组织社会公信力明显提高,慈善事业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方面的作用显著增强。  --全市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05%。  --全市每10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数量不少于4家,每个乡镇(街道)都建有1家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慈善组织。  --全市注册义工(志愿者)占总人口比例达8%,义工(志愿者)每年服务时间平均达到24小时...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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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61号文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5〕1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遵循“扶贫济困、改革创新、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促进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工作紧密衔接,推动全市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形成慈善监管体系健全有效,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体制机制协调顺畅,慈善工作规范透明,社会参与积极踊跃的慈善事业新格局,慈善事业对社会救助体系形成有力补充,成为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滨州的重要力量。1.全市社   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05%。2.全市每10万人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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