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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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慈善总会关于印发《青海省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和《青海省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操作使用规程》的通知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慈善总会关于印发《青海省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和《青海省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操作使用规程》的通知(青退役军人发[2020]30号) 各市州、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财政局、省慈善总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对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和帮扶援助,现将《青海省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和《青海省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操作使用规程》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慈善总会2020年5月25日     青海省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海省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的管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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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2015]3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慈善工作,更好地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民生,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突出扶贫济困、坚持改革创新、确保公开透明、强化规范管理,加快构建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鼓励支持与强化监管并重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二)发展目标。通过完善政策制度、创新参与方式、拓展服务载体、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以扶贫济困为重点广泛开展慈善活动,使各种慈善行为规范有序,实现政府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和功能互补,共同编密织牢困难群众社会生...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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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3]12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5月24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省民政厅 2013年5月)   近年来,我省慈善事业蓬勃兴起,社会公众捐赠热情高涨,公益慈善组织迅速发展,公益慈善项目日益增多,慈善事业在灾害救助、扶贫济困、尊老爱幼助残和社会事业各个领域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由于我省现代慈善事业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扶持政策不够完善,慈善行为不够规范,慈善组织培育发展不足,慈善事业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支持和促进我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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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10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慈善工作,统筹慈善和社会救助两方面资源,更好地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民生,建立慈善事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指导意见》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鼓励支持与强化监管并重,始终突出“扶贫济困”这一主题,持续完善慈善配套政策机制,加快培育扩大各类慈善主体,切实加强慈善信息化建设,促进“黄河善谷”战略转型升级,努力形成与社会救助工作紧密衔接,在扶贫济困、改善民生、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的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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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慈善园区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慈善园区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7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的精神,自治区政府决定,在做好自治区在职省级领导基层工作联系点的基础上,每位政府领导再联系1家-2家重点企业、1个慈善园区,深入了解并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和慈善园区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将自治区政府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慈善园区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联系重点企业名单  刘 慧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袁家军        宁夏电力公司  郝林海        锦宁巨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李 锐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姚爱兴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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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宁夏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宁夏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宁党发[2010]28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慈善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宁夏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性  慈善事业是人类爱心的生动体现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充满人道关怀的崇高事业。促进发展慈善事业,对于健全完善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公众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区慈善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在改善民生、扶危济困、助老、助残、助学、救孤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但也要看到,我区慈善事业发展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困难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慈善公益理念普及程度不高、社会参与率低、慈善组织力量薄弱、善款募集渠道窄、募集资金不稳定、政策法规滞后等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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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兴署发〔2015〕190号 2015年12月17日)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慈善工作,充分发挥慈善事业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民生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9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盟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的发展方针,大力发展公益慈善组织,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拓展创新慈善载体形式,积极培育先进慈善文化,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加强对各类慈善事业主体的指导、支持和监管,努力形成具有兴安盟特色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突出扶贫济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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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转发民政部转发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转发民政部转发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民政发[2016]76号   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   现将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6﹞24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16年9月14日 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函﹝2016﹞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开始施行,为切实做好慈善组织登记等工作,依据《慈善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有关登记管理条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据《慈善法》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受理慈善组织的设立申请,并根据申请人所选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或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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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慈善组织应急款物捐赠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慈善组织应急款物捐赠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民政发[2021]2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慈善组织: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慈善组织应急款物捐赠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21年3月12日 内蒙古自治区慈善组织应急款物捐赠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以下统称“慈善组织")应急款物捐赠的管理使用,切实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慈善捐赠款物全部及时用于应急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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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慈善超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慈善超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内民政社福〔2014〕193号) 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和民政厅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慈善超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并征求了自治区慈善总会的意见,经厅领导审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地按照方案内容和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慈善超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尽快推进工作开展。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2014年5月26日     内蒙古自治区慈善超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民发〔2013〕217号)文件精神,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奉献爱心,借助超级市场管理和运营模式,建立起经常性的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资帮扶和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吸引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租赁、并购、合建等形式参与慈善超市建设,创新慈善超市运营和管理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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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促进全区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促进全区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内民政发[2015]63号) 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的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积极拓展康复服务,加大精神病人福利机构项目投入,鼓励社会福利企业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加强对残疾人的慈善捐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促进全区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做好基本民生保障,使残疾人在生活质量、康复护理、就业创业、慈善捐助等方面得到更多的社会公共服务,帮助残疾人共享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区残疾人福...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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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确定呼伦贝尔慈善公益日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确定呼伦贝尔慈善公益日的通知(呼政字[2009]17号 2009年2月27日)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呼伦贝尔市各单位:  为提高全民的慈善意识,发挥慈善工作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开展对贫困群众的关爱、救助工作,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将每年的12月3日(世界助残日)确定为呼伦贝尔慈善公益日。...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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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包府办发〔2017〕156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驻包部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营造热心公益慈善、传递温暖关爱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帮助困难群体,促进社会和谐,为开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做出应有贡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7月至12月底。   二、捐赠原则及方式  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此次活动为现金捐赠。   三、捐赠范围及标准  积极倡导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驻包单位、驻包部队,个体工商户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慈善捐赠。倡导广大干部、职工自愿捐赠一天的工资;企业、个...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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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开展贯彻落实<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开展贯彻落实<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呼民政发[2019]60号 各旗县区民政局,各慈善组织: 现将《呼和浩特市开展贯彻落实〈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30日 呼和浩特市开展贯彻落实《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慈善组织的投资活动,防范慈善财产运用风险,促进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民政部出台了《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第62号令,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暂行办法》的重要意义   慈善组织资产实现保值增值,是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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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丹政发〔2016〕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为发展方针,以扶贫济困、改革创新、公开透明、规范管理为基本原则,以完善法规制度、政策措施、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为工作重点,建立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工作紧密衔接,在扶贫济困、改善民生,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的慈善体系。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扶持政策基本完善,社会捐赠积极踊跃,救助能力明显增强,志愿服务广泛开展,监督管理扎实有效,慈善事业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形成有力补充,成为加快丹东振兴发展和全...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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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6〕4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5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慈善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慈善体系健全有效,扶持政策基本完善,慈善行为规范有序,慈善活动公开透明,社会捐赠积极踊跃,救助能力明显增强,志愿服务广泛开展,评估监管有效落实,全社会支持、参与慈善的氛围更加浓厚,慈善事业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形成有力补充,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一)政策体系不断优化。市、区县(市)政府将发展慈善事业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向慈善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广泛开展公益创投事业。基本建立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政府扶持和激励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更加配套,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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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民政局关于公益性慈善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 沈阳市民政局关于公益性慈善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辽财税〔2010〕1125号)的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对象   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公益性社会团体(即是慈善总会),均可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取得和未取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均应按本通知的规定提出申请。   二、申请程序   在区、县(市)民政部门登记的公益性慈善社会团体,经本级民政部门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后经市级民政部门汇总后向省民政厅提出申请。省民政厅负责对公益性社会组织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会同省民政厅对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予以公布。  ...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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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慈善组织捐赠款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慈善组织捐赠款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财政局、民政局:   现将《沈阳市慈善组织捐赠款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六日 沈阳市慈善组织捐赠款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慈善组织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公开募集资格的慈善组织。    第三条 慈善组织机构经费应与捐赠款(物)分账核算,单独记账,单独核算。慈善组织应根据其机构性质,按照有关会计制度单独核算机构经费,本办法仅适用捐赠款(物)的会计核算。    第四条 会计核算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为公历  1月 1日 到 12月 31日 ),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条 会计...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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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市政发﹝2016﹞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完善社会再分配机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59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市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慈善法》为依据,以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为发展方针,以突出扶贫济困、坚持改革创新、确保公开透明、强化规范管理为基本原则,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扶持政策基本完善,社会捐赠积极踊跃,救助能力明显增强,志...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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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慈善组织设立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慈善组织设立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辽民社函[2021]75号 各市民政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根据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慈善组织登记和认定工作,积极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慈善组织设立   发起人提交设立申请书并明确提出设立慈善组织的意愿,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据《慈善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设立申请,依据《慈善法》第九条以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对新申请成立基金会的,要严把入口关、确保登记质量,符合条件的同步登记为慈善组织。   二、慈善组织认定   对2016年《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各登记管理机关要严格...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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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阜政发[2016]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59)号精神,促进进一步完善社会再分配机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为发展方针,以突出扶贫济困、坚持改革创新、确保公开透明、强化规范管理为基本原则,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扶持政策基本完善,社会捐赠积极踊跃,救助能力明显增强,志愿服务广泛开展,监督管理有效落实,慈善事业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形成有力补充,成为加快阜新市振兴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
  • 2022-08-12
    vch11798491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抚府发〔2018〕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和改进我市慈善工作,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慈善事业制度”的有关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3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动形成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弘扬全民慈善理念。抚州是全国慈善五星城市,有着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和基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每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或10月“江西慈善月”期间,由政府部门和公益慈善组织牵头开展以慈善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每年10月至12月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组织和动员党政机关、...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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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抚政发〔2016〕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沈抚新城、石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5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发展方针,大力发展公益慈善组织,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积极倡导先进慈善文化,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加强对各类慈善事业主体的指导、支持和监督管理,努力形成具有抚顺特色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突出扶贫济困,坚持改革创新,确保公开透明,强化规范管理,坚持平等自愿。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扶持政策基本完善,社会捐赠积极踊跃,救助能力明显增强,志愿服务广泛...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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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制定的“十一五”期间我市慈善类民间组织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制定的“十一五”期间我市慈善类民间组织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6]4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制定的《“十一五"期间我市慈善类民间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四日 “十一五"期间我市慈善类民间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促进慈善民间组织发展的通知》(民函〔2005〕679号),充分发挥慈善类民间组织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并开创我市慈善事业新局面,现就“十一五"期间我市慈善类民间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政府支持、运作规范、社会参与、民间实施的慈善类民间组织培育发展机制...
  •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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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办普通高级中学特困学生慈善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公办普通高级中学特困学生慈善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教[2005]81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卫生局,各局属高中:  各区市县慈善总会(慈善办事处):  现将《大连市公办普通高级中学特困生慈善助学金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据此认真做好工作。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市教育局和市慈善总会取得联系。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大连市公办普通高级中学特困学生慈善助学金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大对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调动和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帮助他们集中精力完成学业,大连市慈善总会根据捐赠者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意愿,会同大连市教育局设立“大连市公办普通高级中学特困学生助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助学金由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捐赠,由大连市慈善总会、大连市教育局实施的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在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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