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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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水务局机关党委关于转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郑州慈善总会2015年冬季“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郑州市水务局机关党委关于转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郑州慈善总会2015年冬季“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局群众工作队:   现将郑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和郑州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15年冬季“送温暖"活动的通知》(郑直〔2015〕58)予以转发,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及时转告本单位、本处(室)干部职工,并及时按申报要求将困难人员相关材料上报。   一、申报条件   1、参与2015年“慈善日"捐款的单位中的正式职工或其配偶、子女在2015年期间因重大疾病(癌症、尿毒症、血液病、罕见病)或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生活困难的。   2、参与2015年“慈善日"捐款单位对口帮扶村贫困村民因重大疾病(癌症、尿毒症、血液病)或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导致生活困难的,每村救助人数上限为10人。   二、上报所需材料   上报所需材料具体见通知要求。   三、上报材料时间   2015年12月11日之前,按照上报材料要...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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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慈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慈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周政[201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慈善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对社会救助体系的补充作用,在服务困难群众、凝聚社会爱心、增强社会慈善意识、促进周口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慈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慈善事业,市政府决定对郸城县慈善会等23个集体和白鑫等14名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要向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甘于奉献、乐善好施的崇高品德,学习他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真诚回报社会的慈善义举,学习他们长期默默工作、全身投入慈善事业的奉献精神,为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一二年三...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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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慈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暨命名优秀慈善公益项目的决定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慈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暨命名优秀慈善公益项目的决定 (周政[2015]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全市慈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服务困难群众、凝聚社会爱心、增强社会慈善意识、促进周口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慈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对河南亿星实业集团等55个先进集体、马鹏等69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同时命名“唇腭裂免费修复矫治项目”等8个项目为优秀慈善公益项目。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大力弘扬慈善精神,学习他们甘于奉献、乐善好施的崇高品德,学习他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真诚回报社会的慈善义举,学习他们长期默默工作、...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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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慈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暨命名优秀慈善公益项目的决定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慈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暨命名优秀慈善公益项目的决定(周政[2016]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5年,全市慈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服务困难群众、凝聚社会爱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单位和个人,形成一批救助面广、社会效益明显的慈善公益项目。为表彰先进,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对河南亿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50个先进集体、丁勋义等47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同时命名“唇腭裂免费修复矫治”等13个项目为优秀慈善公益项目。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慈善精神,关心关爱弱势群体,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为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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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5〕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23号)精神,推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构建善美保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慈善活动  (一)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活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各类慈善和志愿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社科联、残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动员社会公众为慈善事业捐赠资金、物资和提供志愿服务。各类慈善组织要重点面向困难群体开展符合其宗旨的慈善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开展各类慈善活动。支持在单位内部、城乡社区广泛建立登记或备案的互助性慈善组织,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充分发挥...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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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邯郸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 邯郸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落实落细,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23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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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相关工作的公告 河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相关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慈善法》要求,做好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审批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8月14日起,我局开始受理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申请;   二、相关要求和具体办事指南,可登陆河北民政网(www.hebmz.gov.cn)政务服务大厅栏目-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三、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电话为0311-85336858,欢迎咨询。 河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7年8月10日  ...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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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参加“京津冀慈善展示会”报名的通知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参加“京津冀慈善展示会”报名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   为大力推进《慈善法》的贯彻实施,切实落实《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有关要求,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慈善、自觉依法行善的良好氛围,京津冀三地民政厅、局定于9月4日至9日联合在京举办“京津冀慈善展示会",为做好联合展示和我省报名参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至2016年9月9日   二、活动内容   (一)慈善活动展示   1、时间:9月4日-6日   2、地点:中国农业展览馆(1、3、5展厅,面积8500平米)   3、主办单位:北京恩玖非营利组织发展研究中心   4、支持单位:北京市民政局、天津市民政局、河北省民政厅   5、内容:   慈善项目展区,包括以下版块:扶贫济困展区、环境保护展区、文化艺术展区、社区发展展区、社会服务展区、教育服务展区、综合慈善展区、企业社会责任展区。   慈善大集展区,包括以下版块:慈善超市、残疾人手工艺品展卖、爱...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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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的通知》的通知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   为推动全国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民政部、全国工商联、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和中国慈善联合会定于2016年9月23日-25日在深圳共同主办第五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同时印发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的通知》(民办函﹝2016﹞27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扫描件已发各市邮箱),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抓紧部署,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积极动员本地慈善组织,遴选优秀慈善项目参展,并于7月31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情况参见http://www.cncf.org.cn)。各地确定参展项目和观摩人员名单,请于8月10日前报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备案。   联系人:佟铭   电话:0311-88615562   电子邮箱:flctong@163.com 河北省民政厅 2016年7月29日...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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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冀民函[2017]13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   现将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17〕21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中华慈善奖"是我国慈善领域的最高奖项。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活动是《慈善法》颁布后首次组织开展的慈善评比表彰活动,对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力量投身慈善活动,弘扬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中华传统美德具有重大意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性,把此次活动作为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慈善法》宣传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制定评选方案,配足精干人员,确保此次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二、广泛动员,深挖典型。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部门要...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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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有关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慈行善举,鼓励、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民政部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省推荐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年至2019年,在我省慈善活动中,特别是扶贫济困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以下简称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   本通知所称的慈善活动,应当符合慈善法第三条规定。   二、奖项设置与推荐名额   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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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卫生厅妇幼处关于实施中华慈善总会第二期“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妇幼处关于实施中华慈善总会第二期“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的通知 冀卫妇函[2007]1号 各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改善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服务条件,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各级妇幼保健院(所、站)的服务能力,卫生部妇社司与中华慈善总会决定,2007年继续在全国妇幼卫生系统实施第二期"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根据卫生部妇社司要求,现将我省实施第二期"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1、全额资助设备:即国家无偿援助设备,主要受援单位为贫困地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分配计划见附件1。   2、资助设备:即部分援助设备,此类设备费用由中华慈善总会补贴一部分金额,受援单位自筹一部分金额,具体补贴计划见附件2。资助设备具体技术配置参数详见附件3。   二、实施原则:   1、"阳光工程"是由卫生部与中华慈善总会组织,具有一定社会公益性的项目活动,各地妇幼保健机构根据本机构的实际需要,自愿...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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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分配2011年度第四期“慈善医疗济困行动”捐助医疗设备(不含CT)的通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分配2011年度第四期“慈善医疗济困行动”捐助医疗设备(不含CT)的通知(冀中医药函〔2012〕8号) 各有关市卫生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中华慈善总会商定于2012年2月14日在深圳召开“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项目现场办公会,分配2011年度第四期“慈善医疗济困行动”捐助医疗设备(不包括大型医疗设备CT),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2月14日,会期一天,2月13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深圳实华酒店,(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路中石化开元大厦,电话:0755-33222777)。   三、会议内容  (一)中华慈善总会介绍“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的宗旨、具体内容及实施方法。  (二)与会单位就所涉及及捐助医疗设备的相关专业技术问题进行现场咨询。  (三)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四、参会单位  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每个申请单位参会人员不多于2名。  (二)会议不安排接站。参会人员交通...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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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第四期“慈善医疗济困行动”的通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第四期“慈善医疗济困行动”的通知 冀中医药函[2011]141号 各市卫生局,省中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开展第四期"慈善医疗济困行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综合便函〔2011〕18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自愿申报。   各拟接受捐赠单位请认真填写附件2《慈善基金补贴额度申请表》,报各市卫生局审核汇总后,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报送我局医政科,省中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直接报送我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工作中有何事宜,请及时与我局医政科联系。   联系人:沈正先 0311-85989757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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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的通知》的通知 石家庄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河北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有关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基金会、行业协会、展会、志愿服务组织、社工服务机构)参加,参加展示的单位在7月31日前直接和慈展会工作人员联系报名并向市民政局反馈;各县(市、区)民政局当地参加观摩人员8月9日前将报名表报市民政局。   附件、河北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的通知》.doc   附件、河北省参加第七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报名表.xls   (联系人:陈智8668893015232132681)   邮箱:smzjcssgc@163.com 石家庄市民政局 2019年7月29日  ...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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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年至2019年,在我市慈善活动中,特别是扶贫济困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以下简称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   本通知所称的慈善活动,应当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   二、奖项设置   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我市向省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每类奖项的具体名额不做限制)。   (一)“慈善楷模"奖。在我市长期参与或从事慈善工作或志愿服务,不仅限于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但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爱心团队,特别是在2017年至2019年有突出和感人的...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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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慈善会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专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慈善会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专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陵府办〔2013〕1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县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领导,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调整陵水黎族自治县慈善会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专业委员会成员,调整后人员如下:  主 任:杨文平(县政府县长)  副主任:陈国义(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詹 良(县卫生局局长)  龙海魂(县财政局局长)  邓明裕(县审计局局长)  李琼花(县民政局局长)  邱进文(县监察局局长)  基金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詹良兼任。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28日    ...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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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琼府办〔2013〕14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的要求,促进我省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现就推进我省慈善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性  建省以来,我省慈善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各类公益慈善组织认真履行“安老、扶孤、助学、济困、救灾”宗旨,广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一大批处于困境中的老年人、孤儿、残疾人、学生和大病患者得到救助,较好地体现了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营造了团结互助、和谐友爱、和平共处的良好社会氛围,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但由于起步晚、底子薄,我省慈善事业还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表现为公民的慈善意识不强、慈善发展环境有待优化、慈善组织尚不健全、慈善社会救助功能较弱等,影响了慈善事业社会功能的有效发挥。  在...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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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慈善总会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潮汕商会助学”项目的通知 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慈善总会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潮汕商会助学”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民政局:  为了帮助贫困学子圆大学梦,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慈善总会、海南省潮汕商会联合实施2012 年“潮汕商会助学”项目,在全省资助200名应届高考贫困大学生圆大学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12年本省户籍的应届高考前三批录取生(被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前三批院校录取,即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  2、孤儿或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子女。  3、已接受其他资助或大学免学费的高考生不在此资助范围之列。   二、资助标准  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具体要求  1、7月18日-8月8日贫困学生可登陆海南民政网(minzheng.hainan.gov.cn)或南海网(www.hinews.cn)下载2012 年“潮汕商会助学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上录取通知书、本人户口本和2份身份证复印件(清晰、正反两面),向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请...
  • 2023-01-10
    vch11798491
    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宝能集团贫寒学子成才工程”慈善助学项目的通知 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宝能集团贫寒学子成才工程”慈善助学项目的通知   各高中学校:   现将《2018年“宝能集团贫寒学子成才工程”慈善助学项目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海口市户籍。   (二)在市本级高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三)被一本院校(本科A段)正式录取。   (四)属于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家境贫困的孤儿、家境贫困的单亲家庭子女及家境贫困的残疾贫困家庭子女等4类情况之一。   二、工作程序   (一)学生向所在高中学校领取并如实填写《2018年“宝能集团贫寒学子成才工程”慈善助学申请表》(或在海口市教育局官网下载填写),持《申请表》前往村(居)委会做意见并盖章后,将《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交到高中学校。(7月31日前完成)   (二)各高中学校组织对学生提交资料开展初审和评定申请学生的受助资格,评定后将符合资助条件名单报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复核。(8月6日...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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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毕节慈善奖获奖单位个人及慈善项目名单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毕节慈善奖获奖单位个人及慈善项目名单的通知(毕府通〔20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市公益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特别是自2008年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市慈善事业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2012年,我市荣获“全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五星级”荣誉称号,进入全国爱心GDP(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排名的前100位城市,公益慈善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为进一步弘扬“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慈善精神,鼓励更多的爱心群体积极参与到全市慈善事业中来,经研究、决定设立“毕节慈善奖”,表彰在全市公益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个人和慈善项目。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倍加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自觉的社会责任和更加有为的时代担当,积极投入到公益慈善的宏伟事业中去。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获奖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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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慈善总会关于征集公益慈善素材的通告 贵州省慈善总会关于征集公益慈善素材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播慈善文化,倡导慈善行为,省慈善总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公益慈善素材,宣传慈行善举,传播正能量。现将素材征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素材围绕慈善人物、慈善活动、慈善事迹、慈善案例、慈善项目等内容,表达真情实感,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主题鲜明,情感真挚,积极向上,富有创意,彰显时代特色。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三、征集作品类别   (一)文字类:体裁不限,议论文、记叙文、散文、随笔、诗歌等均可,字数不限,题目自拟。   (二)摄影类:彩色、黑白均可,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单张照片像素不小于5MB。   (三)短视频类:切合主题,时长5分钟以内;支持横、竖屏等多种形式,作品须为AVI、MOV、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B;要求视频画面清晰,不带角标、台标、水印...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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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国资委、贵州省工商联关于组织参加首届贵州省慈善项目推介会的通知 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国资委、贵州省工商联关于组织参加首届贵州省慈善项目推介会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国资监管机构、工商联、慈善总会,各相关社会组织、企业、商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的要求和民政部、全国工商联《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文件精神,弘扬慈善文化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由省民政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主办,省慈善总会承办的首届贵州省慈善项目推介会定于2014年5月15日在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举办。为组织协调好推介会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慈善项目推介会的目的  按照“政府搭台、社会参与、慈善组织运作”的方式,为展示贵州省慈善事业发展成果,搭建慈善项目推介平台,引导社会慈善组织、爱心企业、机构、个人参与慈善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最迫切、最现实的生活困难...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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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参加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参加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民政局:   民政部定于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组织开展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深度挖掘树立慈善先进典型,促进我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17〕210号)要求,结合我省慈善事业发展情况,现就我省参加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年以来在我省慈善活动特别是扶贫济困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个人、单位、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于2018年1月15日前向省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报送“中华慈善奖”四个奖项各1-2名候选对象,经省厅推选后向国家民政部进行申报。   二、奖项设置   第十届“中华慈善奖”全国共设置四类奖项共计150个表彰名额:   1.慈善楷模奖(30个)   ...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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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各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全省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为支持全省慈善组织(基金会)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19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检年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延至6月30日。   二、填报对象及报送材料内容   (一)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   (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包括《慈善法》颁布前成立的,已认定为慈善组织但未领取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公募基金会),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三)2019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省民政厅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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