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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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龙江公益慈善宣传使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龙江公益慈善宣传使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省委各有关部委,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地)民政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动员引导慈善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省民政厅面向全国聘任社会杰出知名公众人物担任龙江公益慈善宣传使者,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开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龙江公益慈善宣传使者人选推荐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热爱并积极从事公益慈善事业,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和社会责任担当。   2.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黑龙江省籍贯或出生地为黑龙江省;   (2)在黑龙江省长期学习工作生活过;   (3)曾经参加过黑龙江省生产建设的知青;   (4)曾在黑龙江省参军服役过。   ...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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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垦区2017年“慈善一日捐”“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垦区2017年“慈善一日捐”“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的通知(黑垦局办文〔2017〕62号) 各管理局,总局各直属单位,总局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5〕15号),进一步推进垦区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经总局党委同意,在垦区范围内开展2017年“慈善一日捐”“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原则、范围和标准  (一)捐赠原则。  1.坚持依法组织,规范运作的原则;  2.坚持自愿捐赠,支持鼓励多捐的原则;  3.坚持严格监督,公开透明的原则;  4.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接收救助的原则。  (二)捐赠范围。  垦区各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等单位及干部职工;各类生产、经营性企业(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鼓励支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  (三)捐赠标...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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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木斯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慈善募捐的倡议书 佳木斯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慈善募捐的倡议书 社会各界单位和个人: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市政府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疫情防控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这个紧要关头,只有充足的医疗物资,才能为医护人员和群众提供必要的防护和保障,避免疫情扩散。在此,佳木斯市慈善总会作为全市唯一一家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向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发出倡议:充分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仁爱之心,聚小善,成大爱,全力以赴,共克时艰,助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用行动彰显社会责任,用爱心传递博爱情怀,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力量!  一、银行汇款  开户单位:佳木斯市慈善总会  帐  号:100607609660019999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长安路支行  请备注“用于肺炎疫情防控”,并请标注捐赠单...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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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化市2016年“慈善一日捐”、“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实施方案 绥化市2016年“慈善一日捐”、“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绥政办发〔2016〕5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5〕15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全市2016年“慈善一日捐”、“慈善情暖万家”活动,推进全市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实施《慈善法》、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文件精神为主旨,以“奉献爱心、扶危济困、改善民生、服务社会、促进发展、共筑和谐”为目标,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各方配合、广泛参与、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组织动员党政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注慈善、支持慈善,积极自觉的参与慈善捐助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使新时期慈善工作更好的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服务发展,为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捐赠原则、范围和标准  (一)...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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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济困民德捐助活动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济困民德捐助活动的通知(哈办发[2004]47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为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问题,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自2004年11月10日起至11月30日止,在全市开展以“奉献一份真情,温暖贫困家庭”为主题的“慈善济困民德”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助原则  坚持自愿捐赠和专项救助相结合,设立相应的救助项目,广泛动员和鼓励单位及个人踊跃捐赠,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救助困难群众。此次捐助活动采取慈善组织倡导、政府部门支持、社会共同行动的方式进行。   二、参加捐助的范围及联系方式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类所有制企业)、社会团体、学校、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中直、省属在哈单位,大专院校和金融、保险单位。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及遭遇突发事件或...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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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厅字〔2010〕19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慈善总会制订的《哈尔滨市“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11月8日     哈尔滨市“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慈善捐赠工作的意见》(黑办发〔2008〕18号)和《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哈发〔2009〕14号)精神,切实搞好我市“慈善一日捐”(以下简称“一日捐”)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倡导友爱互助、和衷共济、奉...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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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首届安阳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首届安阳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安政办[2013]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的指示,弘扬和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崇高义举,激发全民向善的热情,市政府决定于今年10月至明年1月在全市开展首届“安阳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长期以来,特别是2008年以来热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等慈善公益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事迹生动感人,并得到社会和群众公认的慈善企业、单位、项目及各界人士。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推荐与自主申报相结合原则;捐赠贡献与社会影响并重原则;公众评议与评委审议相结合原则;突出重点与涵盖全面原则。   三、奖项设置及评选基本条件   首届“安阳慈善奖"设六类奖项共120个表彰名额:   (一)慈善捐赠贡献奖(4...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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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安阳市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安阳市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0〕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010年安阳市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10年安阳市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指示,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安政文〔2007〕93号)中“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自2007年开始,每年组织一次” 的精神,定于2010年9月在全市开展以“人人可慈善,同力建和谐”为主题的“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慈善大会、市委九届76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筹集更多的慈善资金,...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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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安阳市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安阳市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1〕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011年安阳市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2011年安阳市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指示,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安政文〔2007〕93号)中“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自2007年开始,每年组织一次”的精神,定于2011年6月中旬到8月上旬在全市开展2011年度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为确保活动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二届中华慈善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心系民生、人人慈善、恒爱天下、共创和谐”为主题,按照“政府倡导、民间组织、广泛...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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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安阳市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安阳市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2009]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009年安阳市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2009年安阳市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指示,根据我市有关文件精神,定于2009年5月至6月在全市开展以“携手慈善,共建和谐”为主题的“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慈善大会、市委九届76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筹集更多的慈善资金,救助更多的困难群众,推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安阳,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捐赠原则  ...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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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2020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评估等级结果的公告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2020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评估等级结果的公告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豫民明电〔2020〕137号)要求,省民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0年度申报慈善组织(基金会)等级评定的慈善组织(基金会)进行了评估。经过评估资格审核、评估机构实地考察、评估专家组的复核和审定,以及评估结果公示,现将评估等级结果公告如下。   4A级   河南省扶贫基金会   河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河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河南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河南省红十字基金会   河南省振豫教育基金会   3A级   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河南省助残济困总会   河南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河南省黄河科技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河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河南省癌症基金会   河南省老区建设基金会   洛阳师范学院教育基金会   新乡市教育基金会   南阳油田中小学教师奖励基...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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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慈善组织(基金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公告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慈善组织(基金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豫政办〔2017〕80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20〕185号)要求,省民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省本级13家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至2020年9月份的活动开展、内部建设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 附件:河南省民政厅2020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汇总表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 河南省民政厅2020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检查情况 1 河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 会计基础不规范。 2 南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1.财务管理不规范; 2.接受捐赠未开具捐赠票据。 3 河南省司马光教育基金会 财务管理不规范。 4 河南省银龄基金会 1.会计基础不规范;2.接受捐赠未开具捐赠票据。 5 河南省春申文化...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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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河南省金阳光慈善救助基金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的公告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河南省金阳光慈善救助基金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的公告     经调查,河南省金阳光慈善救助基金会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河南省金阳光慈善救助基金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河南省民政厅 2021年4月7日  ...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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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济源市宝之源慈善基金会证章作废的公告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济源市宝之源慈善基金会证章作废的公告     本行政机关已依法对济源市宝之源慈善基金会(登记证号:豫民基证字第0067-F)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收缴其登记证书和印章。因济源市宝之源慈善基金会的登记证书和印章无法缴回,现本机关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公告其登记证书和印章作废。   特此公告。 河南省民政厅 2020年12月22日  ...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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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将济源市宝之源慈善基金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的公告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将济源市宝之源慈善基金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的公告     经调查,济源市宝之源慈善基金会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将济源市宝之源慈善基金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2019年9月6日  ...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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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豫民文[2020]185号 各省民政厅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 为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基金会)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慈善组织(基金会)行为,提升慈善组织(基金会)能力,促进慈善组织(基金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豫政办〔2017〕80号)要求和省民政厅年度工作安排,省民政厅决定对慈善组织(基金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方式 公开选取社会力量承担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财务审计事务,在慈善组织(基金会)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确定参加抽检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开展抽查工作,并形成抽查报告。 二、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具体包括: 1.按章程开展业务情况; 2.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情况; 3.重大活动决策执行情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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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民政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支持各慈善组织(基金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积极发挥作用,根据民政部的通知要求,年检年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延后至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当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包括慈善法颁布之前成立的,虽认定为慈善组织但未领取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公募基金会),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2019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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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豫民文〔2022〕44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民政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当于2022年5月31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2021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慈善组织,不参加年度检查的基金会,各地民政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工作安排 (一)慈善组织(基金会)需登录...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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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相关工作的公告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相关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慈善法》要求,做好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审批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年11月1日起,我厅将开始受理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申请。   二、相关要求和具体办事指南,可登录河南省社会组织网(www.hnmjzz.orj.cn)服务指南栏目--慈善组织栏目查询。   三、我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具体负责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申请工作,咨询电话为:0371-65908130,0371-65506795,0371-65906119。 2016年10月25日  ...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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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民政厅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函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民政厅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函 豫民函〔2022〕2号 各慈善组织(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省民政厅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民政厅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印发给你们。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对主管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对慈善组织(基金会)年度活动情况作出总体评价,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意见。督促慈善组织于2022年5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年报年检相关材料的网上填报和上传,并将符合要求的年度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我厅。对逾期不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的慈善组织(基金会),省民政厅将依法作出处理。 附件: 1.河南省民政厅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 2.2022年度慈善项目计划表.doc 3.各业务主管单位主管的慈善组织...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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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九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九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豫民文[2015]22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民政局: 为做好第九届“中华慈善奖”我省候选对象的推荐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发〔2015〕14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13年以来,在国内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项目,兼顾文体艺术、环境保护等其他公益慈善领域(有关捐赠数据截止到 2014年底)。 二、推荐奖项 第九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最具爱心慈善楷模、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捐赠个人。表彰名额50个,包括:最具爱心慈善楷模10个;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20个;最具爱心捐赠企业10个;最具爱心捐赠个人10个。同时,设提名奖100个。推荐奖项限于上述四类奖项。 三、组织机构 民政厅成立第九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工作领导小...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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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省民政厅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未参加2020年度年检(年报)有关事宜的公告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省民政厅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未参加2020年度年检(年报)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省民政厅登记的各基金会: 河南省中原老龄产业发展基金会等18家慈善组织(基金会)未依法报送2020年度报告、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1.河南省中原老龄产业发展基金会 2.河南省善爱公益基金会 3.河南省孝德文化发展基金会 4.河南省荆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基金会 5.河南省荆浩艺术公益基金会 6.河南省阳光助老基金会 7.河南省中原文化建设发展基金会 8.河南省爱心助残基金会 9.河南省老年文化事业发展基金会 10.河南省黄河文化基金会 11.河南省炎黄姓氏历史文化基金会 12.河南省原动力公益基金会 13.河南大相国寺慈善基金会 14.河南省大河文化发展基金会 15.河南中原大佛基金会 16.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 17.河南省兴达爱心基金会 18.河南省丹阳助...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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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引导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引导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豫民文[2021]139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民政局,各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引导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更好发挥支持疫情防控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有序参与。当前,我省正面临严峻考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按照《慈善法》第三十条和《志愿服务条例》第二十四...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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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申请慈善组织认定办事指南》《慈善组织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办事指南》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申请慈善组织认定办事指南》《慈善组织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现将《申请慈善组织认定办事指南》《慈善组织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办事指南》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10月24日 申请慈善组织认定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慈善组织认定 设立依据:《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410房间(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路18号) 河南省社会组织网:www.hnmjzz.org.cn 咨询电话:010-65908130,65506795 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时以登记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申请条件: 《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均可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
  •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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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征集2015年公益慈善创投项目的公告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征集2015年公益慈善创投项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和《民政部关于民政部门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4〕219号)精神,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投入的补充作用,培育发展我省公益慈善组织,提升公益慈善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能力,引导慈善组织在民生工作领域充分发挥补充作用,实现政府、慈善组织、社会爱心资源的有效对接,促进我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省2015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民政厅决定面向全省公益慈善组织征集公益慈善创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民生为重点,通过开展公益慈善创投活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社会服务格局,推动我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二、项目类别 本次公益慈善创投活动采取资助项目的形式,面向全省公益慈善组织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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