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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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闽政〔2015〕3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慈善工作,促进我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作专业、富有活力的慈善组织,建立一套募用分离、高效顺畅、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建成一个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治理体系,形成一种大众参与、各方支持、慈善光荣的社会氛围,使慈善事业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二、支持慈善组织发展  (一)壮大各类慈善组织。稳妥推进慈善组织直接登记,推行社区慈善组织备案制,逐步下放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权限。优先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各类慈善组织,推动发展乡镇、社区、企业等基层慈善网络。鼓励民营企业举办扶贫济困、教育、医疗、养老、助残等方面的民办...
  •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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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宗教事务局等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宗教事务局等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统战部、政府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现将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国宗发﹝201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贯彻执行。为了结合我省实际,切实做好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握原则,稳中求进   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
  •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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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慈善协会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福建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慈善协会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闽民管[2008]109号   各市、县(区)民政局,各慈善协(总)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慈善协(总)会管理工作,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慈善协会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民办函〔2007〕12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规范慈善协(总)会管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级民政部门主管的慈善协(总)会纳入基金会管理序列。各慈善协(总)会应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公募基金会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开展公益事业活动。各市、县(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基金会管理要求对慈善协(总)会进行日常监管。   二、各级慈善协(总)会暂时保留现有的登记体制和组织机构,暂不改变原登记管理机关。条件成熟的,可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将慈善协(总)会变更登记为公募基金会。   三、年度检查。各级慈善协(总)会参照公募基金会进行年检,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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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授予“八闽慈善奖”的决定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授予“八闽慈善奖”的决定闽民救[2006]407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民政局: 为大力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推动福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省民政厅决定表彰一批“八闽慈善奖”,以褒扬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等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以及项目。通过有关机构和社会各界推荐,评选委员会评审,并经社会公示,福建省民政厅对70名个人、22家机构及11个慈善项目授予“八闽慈善奖”。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2006年“八闽慈善奖”获奖名单   一、个人(70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正伟福建省金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王新辉福建多棱钢业集团有限公司   叶克雄福建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叶福伟厦门市坤驰联合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帅金高福建文鑫莲业食品有限公司   申素芳(女)厦门市慈善总会   刘辛仁漳州茶厂   刘官政福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
  •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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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通过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通过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闽地税函[2004]90号 二00四年四月九日)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征分局:  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是经福建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通过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部分,个人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附:                   关于申请纳税人向福建省 石钓慈善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的报告 (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 闽慈[2004]01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是经福建省民政厅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主要从事资助社会文化、教育事业和兴办人口老龄化再教育和赡养问题的社会公益项目详见福建省石竹慈善基金会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捎赠法》《中华人...
  •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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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建省慈善总会等6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建省慈善总会等6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闽财税[2007]62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我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6号文的有关规定,经对我省部分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提出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现就纳税人向福建省慈善总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明确如下: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福建省慈善总会、福建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福建省尚德教育基金会、福建省大丰文化基金会、福建省龙岩市李新炎慈善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审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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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引导和鼓励港澳台胞、海外侨胞参与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引导和鼓励港澳台胞、海外侨胞参与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闽民福[2017]201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侨办、台办、港澳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工委台湾工作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闽政〔2015〕33号),大力宣传和弘扬慈善为本、回报家乡、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进一步发挥我省港澳台胞、海外侨胞众多的优势,引导和鼓励其参与慈善事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慈善重点领域   鼓励和引导港澳台胞、海外侨胞在以下领域开展慈善活动:(一)扶贫、济困;(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
  •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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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 闽民福[2019]99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工商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工商联: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要求,落实《民政部全国工商联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民发﹝2014﹞5号),促进民营企业通过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大力弘扬慈善精神,传播“乐善好施、行善积德"的慈善文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解决社会问题、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谐中作出新贡献,现就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广大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恤病助残、扶老救孤、救助灾害等慈善活动,积极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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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民福[2015]226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事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交建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民发〔2013〕217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闽政〔2015〕33号)要求,为创新发展慈善超市,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现将《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10日   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以社会救助对象为重点开展慈善活动,创...
  •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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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民政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转发《民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慈善信托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转发《民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慈善信托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京民慈发〔2016〕352号) 各区民政局,各信托公司:  现将《民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慈善信托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15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慈善信托备案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信托公司要严格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二、各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业务,应遵守北京市民政局关于慈善信托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各区民政局要为慈善组织开展慈善信托业务做好引导和服务。  北京市民政局和北京银监局将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解释和宣传工作。 北京市民政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2016年9月1日...
  •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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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慈善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慈善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民慈发[2015]193号) 各区(县)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北京”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5]22号),加强对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慈善行为,促进首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督管理内容  市、区(县)民政局作为慈善事业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级行政区域内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一)指导、监督管理辖区内慈善组织依照《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有关规定开展慈善活动;  (二)指导辖区内慈善领域联合型、行业性组织开展行业自律,增强慈善行业自我管理的能力;  (三)组织开展社会监督,建立慈善活动信息公开和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二、完善监督管理方式  (一)加强行政监管  1.建立重大慈善活...
  •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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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民慈发〔2016〕385号) 各区民政局,各信托公司,各慈善组织:  为促进首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规范慈善信托行为,保护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北京市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2016年9月21日     北京市慈善信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首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规范慈善信托行为,保护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民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慈善信托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15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置,以开展下列慈善活动为目的的行为:  (一)扶贫、济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
  •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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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首都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首都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2006年6月22日)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加快首都慈善事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首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慈善事业是非营利、公益性的社会互助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发展慈善事业,有利于健全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共同进步,促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增强社会责任感;有利于调节利益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缓解社会矛盾,维护首都社会稳定,进一步增强社会凝聚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  经过多年的发展,本市慈善事业有了一定的基础,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存在着慈善公...
  •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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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慈善捐赠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慈善捐赠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各慈善组织: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区两级社会建设和民政部门,以及各慈善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动员慈善力量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了慈善力量的特殊优势。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期间慈善捐赠活动和物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捐赠款物管理使用  各慈善组织要加强和完善捐赠款物使用手续和账目管理,对募集的款物要建立管理台账,做到专账管理、账款(物)相符。要规范使用流程,严禁截留、挪用、积压、挤占捐赠款物,确保捐赠款物及时、合法使用。要把好捐赠款物准入关,特别是对于来自境外的实物捐赠要加强质量和用途的甄别,必要时可以向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抽验。对于疫情防控的定向捐赠款物,慈善组织要严格...
  •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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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顺政发〔2016〕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慈善北京”建设,促进我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之都,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北京”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5〕22号),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慈善北京”建设,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支持鼓励与强化监管并重,全面提升我区慈善事业发展水平,逐步形成广泛参与、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与社会救助体系紧密衔接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支持引导作用,加大政策、资金等方面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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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慈善北京”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慈善北京”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京平政发[2015]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公司: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北京"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5〕2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区慈善工作,统筹优化全区慈善与社会救助资源,更好地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慈善北京"建设、“一区四化五谷"发展战略和首都生态强区建设目标,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支持鼓励与强化监管并重,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全民参与、惠及大众、与时俱进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
  •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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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首都公益慈善联合会设立“首都慈善奖”的公告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首都公益慈善联合会设立“首都慈善奖”的公告 (京民社发〔2017〕179号)   经市政府批准,同意首都公益慈善联合会设立“首都慈善奖”,表彰周期为每2年一次,每次表彰10家慈善组织或企业、20名个人。  特此公告。 北京市民政局2017年5月20日...
  •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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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慈善超市创新建设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慈善超市创新建设的指导意见(京民捐发〔2013〕341号) 各区县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委托北京市民政局开展中国慈善超市创新建设试点的通知》精神,北京市民政局于2011年印发了《北京市慈善超市创新建设实施方案》(京民捐发〔2011〕41号),推动了全市慈善超市创新工作的发展。根据《首都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纲要(2013-2015年)》要求,为促进首都社会捐助工作经常化及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深化本市慈善超市创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实现民政事业“社会化、产业化、信息化、体系化”为目标,通过引进经营机制,创新“爱心家园”现有体制,实现自身造血功能,搭建方便快捷的接受捐赠服务平台,逐步降低捐赠成本,提升救助水平,推动社会捐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形成文明进步的良好氛围,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性质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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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意见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意见(京民慈发〔2014〕397号) 各区县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等法规、规章,充分发挥慈善力量在构建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慈善力量有序参与缓解民众自身无力解决而政府救助政策又未能覆盖的困难,实现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的有效衔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重要意义  慈善力量是指自愿、无偿地为救助对象提供物资、资金、志愿服务、技术支持等帮助的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虽然已建立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供暖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和应急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但还存在着现有政府救助资源和救助政策无法覆盖以及政府救助之后仍未摆脱困境的困难人员。慈善力量具有反应迅速、领域广泛、方式灵活、专业性...
  •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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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门头沟区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门头沟区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门政发[2015]56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现将《门头沟区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5日...
  •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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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房山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房山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房政发〔2015〕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关于促进房山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2015年12月25日     关于促进房山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北京”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5〕2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慈善工作,统筹慈善和社会救助资源,更好地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慈善北京”和“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鼓励支持与强化监管并重,全面提升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水平,逐步形成与社会救助工作紧密衔接,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人人参与、惠及大众的...
  •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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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向北京市慈善协会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       向北京市慈善协会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04]17号 2004年4月8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支持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优良品德,促进首都稳定。经研究决定,对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北京市慈善协会的捐赠,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 204号)有关规定,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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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市慈善协会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市慈善协会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办[2009]64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市慈善协会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1月17日 市民政局、市慈善协会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和慈善事业的发展,巩固“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成果,推进和谐合肥建设,现就开展2009年“送温暖·献爱心,慈...
  • 2022-08-09
    vch11798491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黄政[2015]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39号),充分发挥慈善事业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民生的重要作用,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公益慈善理念,全面提升全民慈善意识,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组织,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拓展创新慈善载体形式,积极根植先进慈善文化,努力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扶贫济困。鼓励、支持和引导慈善组织以及其...
  •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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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府〔2015〕93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39号)精神,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为宗旨,以大力弘扬慈善公益理念,加快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制度规范、政策引导,社会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全面提升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坚持捐赠者自主实施捐赠意愿。充分尊重受赠人的尊严和隐私。公开透明的原则。慈善捐赠程序、善款善物的管理和使用方式、捐助效果评估等信息,在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同时,通过有效形式公开,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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