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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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关于表彰第八届“中华慈善奖”获得者的决定 民政部关于表彰第八届“中华慈善奖”获得者的决定(民发【2013】61号)   慈善事业是人们自愿参与、奉献爱心的高尚活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中外企业和公益慈善组织积极推动现代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在助医、助学、助残、助老、救灾、扶贫等方面和科技、文化、卫生、环保、体育等领域作出了突出贡献,并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个人、企业和优秀慈善项目。为大力弘扬慈善精神,激发全社会的慈善热情,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根据民政部《“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社会各界推荐和提名、评委投票、公众网络投票、评委会审议、社会公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程序,民政部决定授予曹德旺等20名个人为第八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等40个企业为第八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企业、阿扎提古丽?日介甫等19名个人和团体为第八届“中华慈善奖”最具...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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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关于颁布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的决定 民政部关于颁布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的决定(民发〔2010〕40号)   2009年,中国慈善事业继续迅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年慈善捐赠总额332亿元,其中捐款227亿元、捐赠物资约105亿元,慈善事业为全国上千万的困难群众提供了不同程度的帮助,发挥了社会保障的重要补充作用,成为缩小社会分配差异、缓和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力量。  为大力弘扬和表彰2009年为中国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慈善项目,褒扬社会各界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的无私奉献,激发全民的慈善热情,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民政部《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社会各界推荐和报名、评选委员会审议、社会公示等程序,民政部决定授予50名个人、企业、机构和慈善项目为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授予2名个人“中华慈善荣誉奖”,授予1家单位“中华慈善特别奖”。同时,授予30名...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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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和完善慈善表彰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 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和完善慈善表彰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的重要决策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完善慈善表彰奖励制度”的明确要求,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33号)、《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国评组发〔2011〕5号)精神,现就建立和完善慈善表彰奖励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慈善表彰奖励工作的重要意义  慈善是人类一项崇高的事业。国家对为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个人、法人或者组织予以表彰奖励是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建立和完善慈善表彰奖励制度,是适应我国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态势的必然要求,是...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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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邀请开发全国慈善信息公开网站(一期)的公告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邀请开发全国慈善信息公开网站(一期)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信息公开要求,民政部拟建全国慈善信息公开网站(以下简称“网站”),欢迎具备专业水准、公益热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竞争参与一期开发。相关需求与安排如下:  一、网站功能需求  网站(一期)立足“履行《慈善法》第八章要求,满足行政机关、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慈善服务等信息公开需求,逐步实现全国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智能化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的定位,实现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基本功能:  (一)为全国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基于慈善组织登记与认定,慈善信托备案,慈善组织募捐资格确认及名单公布,慈善组织募捐方案备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票据资格管理,购买服务信息管理,对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开展检查、评估,对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受托人和其他组织及个人表彰或处罚,发布突发事件...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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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慈善捐助信息社会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慈善捐助信息社会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2008年我国慈善事业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去年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特大地震抗灾救灾中,慈善事业发挥了重要的支持和补充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华慈善大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慈善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社会募捐管理,督促各级慈善机构实行阳光运作、规范管理,切实管好用好社会捐款,积极回应社会要求,以良好形象取信公众、取信社会,各地、各有关机构要加强2008年度慈善捐助信息的社会公示工作,并探索建立慈善捐助信息公开透明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慈善捐助信息的社会公示。慈善捐助信息的社会公示,是维护捐赠者和受赠者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众参与慈善活动积极性和提高慈善事业社会公信力的关键。2008年,全国慈善捐赠总量超过千亿元,国内外社会各界高度关...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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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慈典:慈善救助信息使用手册》发放联络人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慈典:慈善救助信息使用手册》发放联络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慈善事业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帮助有需要的公众准确、便捷地获取救助信息,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慈善项目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3﹞397号)要求,在各地民政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部遴选了近2000个优秀慈善项目,并委托《环球慈善》杂志社梳理编印了《2014慈典:慈善救助信息实用手册》(以下简称《慈典》),***部长为此书亲自作序。  《慈典》是我国第一个系统整理的、比较全面展示正在运作的慈善项目的慈善救助资源信息手册,清晰呈现了众多慈善组织的详细信息,分类介绍了涉及群众生活主要方面的慈善项目,反映了当前我国慈善领域资源分布状况,是慈善资源信息公开和对接的创新举措,在我国现代慈善事业发展中具有开创性意义。为更好地应用《慈典》,根...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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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关于完善公益慈善事业管理的建议答复的函 民政部关于完善公益慈善事业管理的建议答复的函 民函[2020]781号 符宇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公益慈善事业管理的建议"收悉,您关于加速提升慈善事业、加强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的对接和匹配、共建共享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民政部的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经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慈善管理相关机构   2016年慈善法颁布施行以来,作为主管全国慈善工作的政府部门,民政部高度重视慈善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采取切实举措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目前,我国慈善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慈善事业组织体系初具规模,慈善事业服务监管体系初步形成。与此同时,由于民政部门监管力量较为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和执法的效率。下一步,民政部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手段提升民政系统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管水平;强化慈善领域的公开透明,加强慈善组织、互联网平台的行业自律,建立全社会...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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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关于推动重大突发事件中公益慈善机构响应机制改革的提案答复的函 民政部关于推动重大突发事件中公益慈善机构响应机制改革的提案答复的函 民函[2020]803号 白岩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重大突发事件中公益慈善机构响应机制改革的提案》收悉。您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个别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在接收、管理、使用慈善捐赠时暴露出来的问题,对公益慈善机构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如何有序发挥作用提出了政策建议,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慈善力量参与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体制机制提供了有益思路。经商应急管理部,现答复如下:   在应对各类重大突发事件中,慈善力量历来发挥着重要补充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倡导和动员下,广大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踊跃捐款捐物,全国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广泛动员募捐、开展慈善活动,累计筹集捐赠资金396.27亿元,捐赠物资10.9亿件;各地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积极行动,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为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提供了大量的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持,为全国疫情防控...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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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关于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慈善机构服务保障能力的提案答复的函 民政部关于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慈善机构服务保障能力的提案答复的函 民函[2020]805号 全国工商联:   《关于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慈善机构服务保障能力的提案》收悉,有关建议对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民政部将认真学习吸纳。现答复如下:   民政部高度重视慈善组织监管和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按照慈善法要求,民政部建立了慈善组织年报和抽查审计制度,要求慈善组织将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财务会计报告还需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建设了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持续展示慈善组织的基本信息以及慈善组织开展的公开募捐和慈善项目进展情况;指定了20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为慈善组织发布信息、捐赠人参与慈善活动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进一步完善慈善组织评估制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慈善组织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与发展改革委等40个部门联合签署了慈善捐...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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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关于更好发挥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作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案答复的函 民政部关于更好发挥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作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案答复的函 民函[2020]819号 汤建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更好发挥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作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案》收悉。您提出的完善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制度体系、保护慈善受助人和志愿服务对象隐私、为志愿服务提供必要支持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进一步推动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民政部将积极研究吸纳。结合民政部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下,我国构建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为核心的慈善法律政策体系,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慈善组织认定登记、公开募捐管理、慈善信托管理、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等配套法规政策,为慈善组织登记管理、促进慈善活动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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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关于加快信息化平台介入促进网络慈善众筹健康发展的提案答复的函 民政部关于加快信息化平台介入促进网络慈善众筹健康发展的提案答复的函 民函[2018]678号 罗建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信息化平台介入促进网络慈善众筹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提案对近年来网络慈善众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利用信息化手段介入网络慈善众筹的解决方案,对我部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经商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慈善募捐"和“个人求助"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规定,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在民政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为贯彻落实《慈善法》,民政部通过遴选的方式指定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截至目前已选定2批、包括“轻松筹"在内的20家平台。民政部还出台或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出台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规范慈善组...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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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有关信息变更的公告 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有关信息变更的公告(民政部公告2019年第459号)   经审核,同意“阿里巴巴公益”平台的运营主体由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变更为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蚂蚁金服公益”平台名称变更为“支付宝公益”。  特此公告。 民 政 部2019年7月18日...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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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的提示 民政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防范非法社会组织以公益慈善名义行骗敛财的提示   当前,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假借扶贫、济困、救助突发事件等公益慈善名义,通过公开募捐的方式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伤害了人民群众的爱心,损害了慈善事业的声誉和形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非法社会组织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有使用“基金会”的,有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的,也有使用“中心”、“学院”、“研究院&...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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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报送设立慈善基金有关情况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报送设立慈善基金有关情况的通知(保监厅函〔2014〕5号) 各保险公司:  近年来,保险业通过慈善基金、慈善捐助等多种方式,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对树立保险行业社会形象、推进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畅通慈善项目信息,引导慈善基金支持方向,放大行业慈善项目的社会效益,我会决定对保险业设立慈善基金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提纲详见附件1)。请各公司于2014年1月20前将调查报告和《慈善基金设立情况统计表》(附件2)通过保监会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报送信息模块报送至保监会发展改革部。未设立慈善基金的保险公司需报送无情况的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席友  010-66286800  附件:1.调查提纲  2.慈善基金设立情况统计表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2014年1月6日   附件1   调查提纲   一、公司是否设立慈善基金会或专项慈善基金;   二、过去及现有的慈善基金会或专项慈善基金全称、简称,如有多个基金会、多支基金,请...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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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中华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有关情况的通报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中华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有关情况的通报   社会组织是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中华慈善总会、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等三家社会组织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职能优势,强化帮扶举措,积极主动作为,取得明显成效。  一、中华慈善总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中华慈善总会通过开展医疗帮扶、助力教育扶贫、实施定向援助等,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一是开展医疗帮扶。通过药品援助、资金援助、手术援助等,积极开展医疗帮扶行动。开展“藏区贫困家庭包虫病患者救助行动”,为12名患者实施免费手术,投入资金48.86万元。开展少数民族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救助行动,为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12名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实施手术,投入资金71.34万元。免费为陕西省延安市、辽宁省锦州市福利院捐赠康复设备,投入资金18.6万元。  二是助力教育扶贫。向河北、山西、贵州、...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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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关于规范基金会对外开展合作等事项的提示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关于规范基金会对外开展合作等事项的提示   近期,我部发现有些基金会在与其他组织合作开展业务活动的过程中,存在违反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只挂名不监管、违规参与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情形;还有的基金会盲目追求专项基金数量,对专项基金的管理失察失控,导致问题频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秩序,促进基金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会要严格遵守《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124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241号)、《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等法规政策的规定,不忘初心、牢记宗旨,依法规范开展相关活动。  (二)基金会以“主办单位”、“协办单位”、&ldqu...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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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关于指定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公告 民政部公告(第5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民政部按照“自愿申请、公开透明,依法依规、优中选优”原则,组织开展了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工作。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社会公示,指定下列平台为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现予以公告。 序号 平台名称 运营主体 1 字节跳动公益 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 2 小米公益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 亲青公益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4 哔哩哔哩公益 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5 平安公益 深圳市平安公益基金会 6 360公益 北京奇保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7 中国移动公益 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 8 芒果公益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 有限公司 9 慈链公益 佛山市顺德区慈善组织联合会 10 携程公益 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   以上平台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认真执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及相关互联网管...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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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关于指定第二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公告 民政部公告(第433号)   民政部关于指定第二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按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公开透明、自愿申请,依法依规、优中选优”原则,组织开展了第二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工作。经专家委员会评审、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经社会公示,指定下列平台为第二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现予以公告。  (国务院扶贫办指导) 序号 平台名称 运营主体 1 美团公益 北京三快云计算有限公司 2 滴滴公益 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 3 善源公益 北京善源公益基金会 (中国银行发起成立) 4 融e购公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水滴公益 北京水滴互保科技有限公司 6 苏宁公益 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7 帮帮公益 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 8 易宝公益 易宝支付有限公司 9 中国社会扶贫网 社会扶贫网科技有限公司 (国务院扶贫办指导)   以上平台应当严格按照《中...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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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关于提升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提案答复的函 民政部关于提升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提案答复的函 民函[2020]806号 程永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提案》收悉,您提出的建议与民政部对慈善组织的监管要求和思路高度契合,民政部将认真学习吸纳。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慈善信息公开   公开透明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慈善组织接受社会监督的前提条件。2016年颁布施行的慈善法对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义务作出了专章规定,2018年民政部又出台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目的和原则、内容和渠道以及相应的监管措施。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的同时,民政部大力加强信息公开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了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指定了20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为慈善组织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慈善活动提供了更加权威和便捷的渠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民政部进一步提高了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频率的要求,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需要至少每三天向社会公布一次...
  •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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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关于开展民政部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函 民政部关于开展民政部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函(民办函〔2022〕10号) 各慈善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办公厅(室)、各民政部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民政部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印发给你们。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对主管慈善组织(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督促慈善组织于2022年5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符合要求的年度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我部。对逾期不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的慈善组织(基金会),民政部将依法作出处理。  附件:民政部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 民政部办公厅2022年2月28日   附件 民政部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   一、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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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05—2015年度阜新市慈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05-2015年度阜新市慈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阜政发〔2015〕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阜新市慈善总会自2005年12月1日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共募集慈善款物1.26亿元,先后开展了30余个救助项目,使12.4万名困难群众得到救助,切实发挥了政府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在转型振兴和改善民生中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弘扬慈善文化,激发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慈善的热情,促进我市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单位和冯加平等10人“阜新市慈善突出贡献奖”,授予中国建设银行阜新分行等10个单位为“阜新市慈善先进单位”、张权等10人为“阜新市优秀慈善工作者”、陈敏等10人为“阜新市优秀慈善义工”。  慈善事业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
  •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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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关于确认抚顺市慈善总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关于确认抚顺市慈善总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辽财税〔2013〕723号) 各市(不含大连)、绥中、昌图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抚顺市慈善总会具有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2013年8月26日  ...
  • 2023-01-12
    vch11798491
    辽宁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关于确认抚顺市慈善总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关于确认抚顺市慈善总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辽财税〔2013〕723 号) 各市(不含大连)、绥中、昌图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抚顺市慈善总会具有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2013年8月26日  ...
  • 2023-01-12
    vch11798491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表彰首届“辽宁慈善奖”的决定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表彰首届“辽宁慈善奖”的决定(辽民发〔2012〕29号) 各市民政局,绥中、昌图县民政局:  近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下,我省的慈善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涌现出一大批热心慈善、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慈善项目。为大力弘扬慈善精神,树立慈善典型,进一步增强公益慈善事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激励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慈善总会、辽宁报业传媒集团组织开展了首届“辽宁慈善奖”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经过参选者自荐、单位推荐、严格遴选、社会公示、公众投票和专家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决定授予马国君等30名同志为首届“辽宁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授予沈阳远大企业集团等40 家单位为首届“辽宁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授予冯志国等10名同志为首届“辽宁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楷模,授予“关爱夕阳”-农村中心敬老院援建等20个项目为首届“辽宁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同时授予其余64名个人、企业和慈善项目首届...
  •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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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辽民社函[2020]38号 各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各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45号)有关要求,省民政厅将对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开展2019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报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年检范围   凡在2019年12月31日前经省民政厅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报;凡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未经省民政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均应参加年检。   二、年报年检时间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年报年检内容   参加年报的慈善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
  •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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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0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预通知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0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预通知 辽民社函[2021]12号 各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0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报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年报年检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经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报。   2020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均应参加年检。   二、年报年检时间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三、年报年检内容   慈善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包括慈善法颁布之前成立的,虽认定为慈善组织但未领取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公募基金会),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基金会应当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向登记...
  •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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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辽民慈函〔2022〕3号 各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开展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慈善组织年报。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报。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省级慈善组织向省民政厅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还应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计报告。   (二)基金会年检。2021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均应参加年检。各省级基金会应向省民政厅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计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二、工作安排   (一)预审。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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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辽民慈函〔2022〕3号 各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开展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慈善组织年报。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报。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省级慈善组织向省民政厅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还应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计报告。   (二)基金会年检。2021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均应参加年检。各省级基金会应向省民政厅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计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二、工作安排   (一)预审。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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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中华慈善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中华慈善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民福函〔2015〕109号) 各市民政局,绥中、昌图县民政局:  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发〔2015〕143号,主动公开文件,可在民政部门户网站下载查阅)要求,现就全省组织开展第九届“中华慈善奖”申报、初审、推荐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候选对象  2013年以来,在国内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项目,兼顾文体艺术、环境保护等其他公益慈善领域(有关捐款数据截止到2014年底)。   二、奖项设置  第九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最具爱心慈善楷模、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全省推荐候选对象不超过5个(四类合计)。   三、推荐基本标准和依据  (一)推荐第九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奖,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而以慈善行为和事迹的感召力和示...
  •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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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辽民慈函〔2022〕27号 各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慈行善举,鼓励、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更好地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民政部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2〕11号)要求,现将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届“中华慈善奖"推荐对象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我省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等。   本通知所称的慈善活动,应当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我省向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组委会推荐的总数不超过14个。   二、本届“中华慈善奖"奖项设置   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
  •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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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同意省佛教协会举办2015年新春感恩祈福慈善招待会的批复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同意省佛教协会举办2015年新春感恩祈福慈善招待会的批复 辽宗发〔2015〕4号 辽宁省佛教协会:   你会《关于举办2015年新春感恩祈福慈善招待会的请示》(辽佛会字〔2015〕3号)收悉。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会于2015年3月16日,在大连市世界博览广场多功能厅举办2015年新春感恩祈福慈善招待会。同时,要求你会要积极主动协调协办和承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要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厉行节约,从简办会;要主动与有关方面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依法依规安全有序进行。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我局。   此复。 辽宁省宗教事务局 2015年3月3日  ...
  •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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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宗教事务局关于同意省佛教协会举办2015年新春感恩祈福慈善招待会的批复 辽宁省宗教事务局关于同意省佛教协会举办2015年新春感恩祈福慈善招待会的批复辽宗发[2015]4号   辽宁省佛教协会:   你会《关于举办2015年新春感恩祈福慈善招待会的请示》(辽佛会字〔2015〕3号)收悉。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会于2015年3月16日,在大连市世界博览广场多功能厅举办2015年新春感恩祈福慈善招待会。同时,要求你会要积极主动协调协办和承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要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厉行节约,从简办会;要主动与有关方面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依法依规安全有序进行。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我局。   此复。 辽宁省宗教事务局 2015年3月3日  ...
  •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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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通知 辽宁省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通知   各市宗教事务局,省各爱国宗教团体:   按照国家宗教局工作要求,现就今年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突出重点   各地要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加强培训和引导,鼓励和支持宗教界以扶贫济困和养老服务为重点,规范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释放正能量,以实际行动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要注重实效   各地要组织宗教界发挥自身优势,主动与当地民政等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社区对接,针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特殊群体,开展定点扶贫、结对扶贫和精准扶贫。动员宗教界到国家宗教局定点扶贫点贵州省三都县开展扶贫帮困工作。   三、要加强领导   各地要把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把活动抓实办好。要动员组织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发挥好主体作用。省各爱国宗教团体要强化组织协调,组织全省宗教界积极...
  •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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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慈善总会关于举办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2018年公益创投项目现场评审会的通知 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慈善总会关于举办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2018年公益创投项目现场评审会的通知   现定于2018年8月13-14日举办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慈善总会2018年公益创投启动仪式暨项目现场评审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8月13-14日(周一、周二)上午8:30-17:30(午餐自理)   地点:沈阳市民政局(和平区图门路20号)二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入围的72个公益项目负责人,申报市民政局公益创投的54个项目、申报沈阳市慈善总公益创投的18个项目;   三、会议流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领导、评审专家成员及评审流程;   2.市民政局领导讲话;   3.评审专家代表介绍项目评分指标;   4.入围的72个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每个项目陈述5分钟,回答专家提问5分钟,13日上午慈善总会项目答辩,13日下午-14日市民政局项目答辩。   四、现场评审每个项目10分钟,以PPT形式进行项目展示5分钟,...
  •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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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公益慈善组织暨“三社联动”推进培训会的通知 沈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公益慈善组织暨“三社联动”推进培训会的通知 各区、县(市)民政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公益慈善组织暨“三社联动”推进培训会,定于6月17日(周六)召开培训会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6月17日(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培训地点  沈阳市老道口大厦十二楼会议厅   三、培训内容  1.探究三社联动的背景;三社联动的方向与内容;三社联动中的社会组织如何发挥作用。上午授课人李坚教授,东北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  2.如何制作一个项目,内容丰富、逻辑清晰、吸引眼球的PPT;如何利用Excel轻松完成数据分析;怎样利用Word进行美观排版。下午授课人李阳老师,沈阳玖兴人才培训部首席培训师、计算机专业高级讲师。   四、参加人员  1.市级公益慈善组织负责人代表。  2.县区推荐的部分公益慈善组织负责人代表、社区书记、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代表。  3.报名截止时间6月...
  • 2023-01-12
    vch11798491
    沈阳市宗教事务局关于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 沈阳市宗教事务局关于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民宗委,棋盘山开发区宗教事务部门,各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  为深入贯彻国家宗教局《关于在全国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国宗发〔2012〕31号)、省宗教局《关于在全省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的通知》(辽宗发〔2012〕25号)精神,落实我局年初既定重点工作,结合上级机关工作安排,决定今年9月份第3周(9月17日-23日)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慈爱沈阳,五教同行”为主题,以实施“宗教界牵手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爱心工程”为载体,深入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充分发挥全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家乡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1.在“宗教慈善周”中,落实“宗教界牵手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爱心工程”项目不少于5个;  2.在“宗教慈善周”中,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市管宗教活动场所至少开展1项支...
  •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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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公告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3号),弘扬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传统美德,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慈行善举,鼓励、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现将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3年以来,在全省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项目,兼顾文体艺术、环境保护等其他公益慈善领域(有关捐赠数据截止到2014年底)。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依据   (一)奖项设置   第九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最具爱心慈善楷模、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捐赠个人。   (二)评选依据   评选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奖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而以慈善...
  •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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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二届“赣鄱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二届“赣鄱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省委有关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慈行善举,鼓励、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根据《江西省赣鄱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赣府厅发〔2016〕50号)规定,决定开展第二届“赣鄱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年至2019年底,在全省扶老助残、救孤恤幼、灾害救助、扶贫济困、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公益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影响广泛的个人、企业(单位)和项目,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赣国际友人及其所属组织(有关捐赠数据截至2019年底)。对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慈善力量,特设名额予以表彰。   二、奖项设置   “赣鄱慈善奖"设五个奖项,共60个表彰名额,其中“最具爱心慈善楷...
  •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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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项目信息征集工作的公告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项目信息征集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支持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有关精神,推动慈善项目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帮助有需要的公众准确、便捷地获取救助信息,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慈善项目信息征集工作,并将根据征集到的信息组织编印2014年度《慈典—慈善救助信息实用手册》。为配合做好项目信息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大意义   把慈善项目信息集合成册并发放到公众手中,可以帮助艰苦边远、互联网条件落后地区有需要的公众更好地获取慈善资源的支持,推动慈善组织更加细致地做好救助和服务工作,对于进一步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征集对象   各地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慈善组织和开展慈善项目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三、征集范围   申报的项目应以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为切入点,紧紧围绕扶老、助残、助学、助医、儿童和家庭服务、人道救济、精神救援、青少年发展...
  •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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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补充推荐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通知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补充推荐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表彰慈善力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的突出贡献,近期国家民政部下发《关于调整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有关安排的通知》。为做好候选对象补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推荐对象   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在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或对疫情严重地区作出突出贡献、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以下简称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   二、补充推荐的奖项类别   补充推荐的候选对象,仍分为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等四类奖项。   三、范围和名额   省民政厅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不接受单位和个人自荐,只接受以下推荐:   1.各设区市民政局补充推荐其行政区域内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等四类奖项候选对象,名额2名(不分类别),省慈善总会推荐名额2名(不分类别);   ...
  •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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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首届赣鄱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首届赣鄱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3号)、《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和完善慈善表彰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138号)等文件精神,弘扬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传统美德,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慈行善举,鼓励、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促进社会进步,根据《江西省赣鄱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赣府厅发〔2016〕50号)规定,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联合开展首届赣鄱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4年以来,在全省扶老助残、救孤恤幼、灾害救助、...
  • 2023-01-11
    vch11798491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支持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大学生就业计划项目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支持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大学生就业计划项目的通知   为响应中央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号召,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与今日头条联合共同发起了“跳动未来大学生创业就业培训计划”,向在校大学生免费提供最前沿的创业知识和新媒体技术培训,帮助大学生掌握新媒体应用技能,提升大学生创业和就业能力,并选拔优秀大学生新媒体创业项目,以专家指导、资金支持、创业孵化和风投对接等方式,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 江西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01日  ...
  • 2023-01-11
    vch11798491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慈善总会关于举办“瑞典希望之星”2010年江西省贫困地区小学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慈善总会关于举办“瑞典希望之星”2010年江西省贫困地区小学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赣教师字[2010]17号 有关县教育局、慈善会(民政局): 为了提高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小学教师素质,推进农村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定于今年7月至8月在南昌举办第八、九期瑞典希望之星江西省贫困地区农村小学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参训的贫困地区农村小学教师更新教学观念,了解和掌握农村基础教育与改革发展形势,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方法,切实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并通过他们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培训对象和名额分配 (一)培训对象 农村村级小学承担语文、数学骨干教师,年龄40岁以下。在选派教师时,同一个乡镇中不少于2人,其中女性应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少于50%)。 (二)名额分配 第八期培训班培训名额共90人。具体分配:石城县30名(其中10名由世界宣明会石城项目办委托培...
  • 2023-01-11
    vch11798491
    江西省慈善总会关于暂停新冠肺炎疫情专项募捐的公告 江西省慈善总会关于暂停新冠肺炎疫情专项募捐的公告     根据我会新冠肺炎疫情专项募捐进展情况,经报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江西省慈善总会自5月1日起暂停疫情防控专项募捐,此后社会捐赠全部恢复为日常捐赠。 江西省慈善总会 2020年4月30日  
  •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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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慈善总会关于江西省慈善总会微信订阅号上线的公告 江西省慈善总会关于江西省慈善总会微信订阅号上线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爱心人士:   为加强慈善宣传,江西省慈善总会现已开通微信订阅号,敬请大家扫码关注。今后,省慈善总会活动信息将主要在订阅号中进行推送。     扫码关注江西省慈善总会微信订阅号,江西慈善在行动!   特此公告。 江西省慈善总会 2020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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